沈阳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以打造“党建红 执法蓝 生态绿”特色品牌为抓手,创新建立“1+2+N”工作机制,以执法指挥调度平台项目建设为支撑,以执法单位规范性考核和执法人员量化考核为引领,采取多项约束性机制,着力把好“五个关”,从“减次数”到 “增实效”,有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切实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
合并检查任务 把好“统筹关”
实现“双随机、一公开”与专项执法计划性统筹,切实避免多头执法。实现现场检查任务智能化统筹。依托执法系统,自动提示企业本年度已经检查过的数量,对次数过多的进行阻断,切实避免过度或重复执法。实现横向多部门执法联合统筹。依托“互联网+”平台,针对统一监管对象,通过“邀约、响应”模式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一次进门,查多件事”。
强化制度落实 把好“规范关”
依托执法系统开展引导式执法。将行政检查程序规定嵌入到执法系统中,设置明确的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检查。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实现公正透明执法。全年处罚案件公开率,信用中国和“互联网+”平台录入率,市局外网、执法指挥调度平台、生态环境部处罚备案系统公开率均实现100%。开展执法稽查确保全过程规范执法。根据全市年度执法稽查计划,充分利用执法指挥调度平台等信息化稽查手段,以及内部约束监督机制,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本单位执法行为。
坚持备案制度 把好“入门关”
严格履行执法派单审批备案制度。确保能合并实施行政检查的,不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多头检查;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开展非现场检查。严格控制专项检查。所有专项检查均进行必要性评估,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向司法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严格落实“无派单不执法”要求。所有行政检查均应用执法系统实施,并通过系统自动形成执法案卷,以便后续查询和监督。
严格执法管理 把好“主体关”
提升执法资格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自动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执法人员考核培训。依托执法系统开展“云培训”和在线考核,将持证情况纳入执法人员个人绩效考核,提升执法队伍持证比例和执法能力。开展现场检查持证情况稽查。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可回溯管理,对执法过程进行抽查,针对单人执法、无证执法等问题启动执法稽查。
强化执法监督 把好“廉洁关”
严格开展内部监督。制定并落实《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办法》,采取“自查+稽查”相结合的模式,严格防控执法领域25种禁止行为。聘请160名社会监督员参与现场执法、案件审议等执法事项,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执法环境。创新开展二维码反馈监督。所有入企检查完成后必须向企业现场负责人出示评价二维码,对于执法不规范、乱作为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核实处理。
通过“1+2+N”工作机制,沈阳市生态环境部门形成了“执法任务高度统筹、执法行为规范严谨、执法检查精准高效、执法监督全面有力”的生态环境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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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开展执法检查1517家次,同比减少44.2%;发现并推动整改环境问题648个,同比增加11%;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17件,同比增加95%,罚款金额1497.99万元,同比增加647.76%,真正做到了“减负不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