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今年以来,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推动侦监协作办公室常态化、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助力实现检察监督效能与公安执法规范双重提升。
“我们要继续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与侦查机关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双向协作,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高质效办案’为出发点,聚焦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多措并举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元宝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为增进共识、凝聚合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召开2025年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双方交流了今年以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开展及案件办理情况,对刑事案件办理、侦查监督质量等内容进行研究探讨和分析研判,对公安机关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就常态化落实侦监协作、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深化检警同堂培训等达成共识。会议还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和2025年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定期当值”工作安排等达成意向,确保后续开展工作有据可循。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良性互动,加强了协作配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了司法质效,在打击犯罪、保障权益、服务大局中形成更强合力。
“检察官同志,我们有一起案件定性把握不准,想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定期当值的工作日,元宝公安分局民警就派出所办理的案件向值班检察官进行咨询,因该案属于新型犯罪且处于侦查初期,案件在定性上存在分歧。当日当值的检察官在做好台账登记后,详细听取侦查人员关于案件的介绍并现场阅卷,在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后向本院报告,由刑检部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就案件定性进行研讨,通过查阅相关罪名司法解释、理论观点、司法案例等,最后形成一致意见。同时,指派一组检察官团队通过引导侦查机关就该罪入罪标准、取证方向、如何形成证据链条等进行跟踪指导,并就是否存在其他涉罪人员提出意见。
这是元宝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协作办公室日常开展工作的一个缩影,作为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全面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要平台,侦查协作办公室努力实现从“初步建立”到“规范运转”转变,在实质化运行中能够充分发挥侦监协作机制作用,依法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办案,助力在侦查阶段明确取证方向、准确定罪。最大程度发挥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切实凝聚检警合力提升办案质效。
积极践行“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理念,依托侦监协作办公室,利用公安专网及政法协同大数据平台摸清案件底数,通过比对公安数据系统与检察业务应用数据,分类梳理案件清单,精准筛查问题线索,并深入派出所进行实地执法检查提升监督质效。日前,元宝区检察院同步调取了2023年以来辖区分局办理的刑事案件、行政处罚案件、接处警记录等数据并进行对比筛查,依据筛查结果实地深入到相关辖区派出所开展执法检查,进行精准监督,对排查出的问题当场向办案民警进行反馈,做到立行立改。同时,就如何规范执法办案、规范证据固定、提高办案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就近期在侦办中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同办案民警进行了交流研讨。
元宝区人民检察院还将继续以侦监协作办公室为“前沿枢纽”,与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同堂培训、侦检相互授课等工作,共同提升业务能力,实现更加精准的检察监督。
编辑:于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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