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5日,记者从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与大连金普新区党工委召开的联席会议上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的战略决策和部署要求,切实为自贸区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在机构建设方面实施“三步走”战略,并适时建立大连自贸区人民检察院。
据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贸区成立以来,该院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和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交流学习,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实地调查研究,制定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建设的意见》。
目前,自贸区主要由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代行各项检察职能,下一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将积极筹建派驻大连自贸区检察室,再通过遴选、招录、引进等方式,适时建立大连自贸区人民检察院,逐步打造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精通相关法律、熟悉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的检察队伍。
此外,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政府相关部门、区内企业的合作,建立法治服务保障工作平台;与区内公安、法院、海关、仲裁、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建立“两法衔接”平台;与上海、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加强沟通联系,搭建自贸区检察合作平台;通过引进人才、加强培训、聘请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等,打造服务自贸区检察智库平台。通过平台间的互动协作,全力提升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质效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