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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结完毕“一键秒送”下一站 东港检察官依托政法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提升效率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边疆 王平 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4-12-31 11:42

  本报讯 近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政法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办理了一起李某某交通肇事案,从公安机关侦查完毕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审结完毕,“一键秒送”至法院,实现了从案件受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公诉到判决审查全流程网上协同办理。

  自政法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以下简称协同平台)运行以来,东港市检察院多措并举完善相关配套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协同平台中承上启下的衔接作用,实现了刑事案件有序流转,双轨制线上线下规范运行。

  东港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协同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明确各部门在协同平台运行中的具体职责,确保业务部门“用”、技术部门“维”、案管部门“管”的责任落实到位。业务、技术和案管部门安排专人学习协同平台操作、配置方法,全面掌握协同平台的运行流转程序、实操步骤以及后台配置。同时加强与政法各单位协同平台操作员的互动交流,提高运用能力,对于发现的问题积极主动与技术人员沟通,及时反馈和解决协同平台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协同平台正常运转。截至目前,东港市检察院依托协同平台成功接收公安机关移送案件70件,刑事卷宗电子化100%。

  东港市检察院对内组织干警参加统一培训,集中学习协作平台操作手册和16项业务流程,同时加强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沟通配合,加强案件审查和移送反馈,督促办案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流程步骤办案,确保操作规范、数据无误。对外加强与政法委、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各方就案件推送标准、流转程序等方面达成共识,打通办案壁垒,实现办案数据互联互通。

  随着协同平台的广泛运用,东港市检察院通过协同平台办理的案件逐渐增加,但仍有部分案件因处在不同诉讼阶段,无法纳入协同平台办理,为了让办案单位和部门区分哪些案件系协同平台案件,东港市检察院制作了印有“协同平台”字样的小贴纸,通过侦查卷宗右上角的“小贴纸”明确“身份”,当办案单位和部门收到案件卷宗后,可第一时间明确哪些案件需要通过协同平台办理,省去了查询系统判断案件类型的时间,提升了办案效率。

  为了强化检务督察与协同平台的衔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东港市检察院案管部门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联合检务督察部门定期开展协同平台应用检查,加大对受理不及时、办理不及时、移送不及时的案件审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活动,推动业务部门和办案人员提高办案质效。

检察干警正在研究案情

检察官正在研究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