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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通堵点克难点 打开法结解心结——抚顺构建“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机制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邵帅 王鹤儒 本报驻抚顺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4-08-20 09:40

  ·声音·

  为践行复议为民的宗旨,今年初以来,我们不断优化复议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模式,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发挥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综合调解优势,全力打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行政复议大调解平台。

  ——抚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立重

  ·成效·

  今年上半年,抚顺市本级累计接待行政复议来电来访咨询698次,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71件,立案受理158件,同比增长3倍。调解(和解)结案占结案总数37.4%,同比提高近10个百分点。

调解现场(抚顺稿的)

调解现场

  今年2月,抚顺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全省率先出台《抚顺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从而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工作规则》共22条,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的主体、方式、责任等内容,注重疏通堵点、攻克难点,力求柔性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依法、科学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近日,抚顺市司法局运用“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有关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各方当事人一致点赞。

  据悉,该案系一起因互殴事件引起的行政处罚案。申请人张某等三人对处罚决定有疑问,到抚顺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科对某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在向申请人了解事件经过后发现,张某等三人在酒馆内与丁某发生口角并互殴,引发本起行政争议的主要原因是伤害后产生的赔偿问题。考虑到伤害赔偿属于民事范畴,本案可适用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受理复议申请并告知申请人有申请调解的权利,后经申请人同意将该案依法导入人民调解程序。同时,行政复议立案科办案人员跟踪关注案件调解进展情况。经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心办案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的数额、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履行了协议,某区行政机关也作出了治安调解协议书并撤销了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张某等三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上述案例是抚顺市司法局运用“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机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一个缩影,既体现了复议机关为民利民的法治温度和情怀,也是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王立重表示,抚顺市司法局将继续秉承“复议为民”的理念,持续发挥调解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的优势,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真正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温度”,实现以行政复议的调解和解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