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东北地区消费维权合作、促进省际间消费维权联动,提升跨区域消费维权力度,及时快捷解决网购消费纠纷,6月15日,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以及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呼和浩特市消协组织在沈阳召开“三省一区五市”消费维权协作会议,决定在消费维权方面开展广泛协作,会上提出了关于消费维权的三项举措。
举措一:异地消费纠纷可回本地投诉
“三省一区”消费者在“三省一区”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纠纷发生地的辖区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回到居住地向本省(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居住地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可向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受理纠纷投诉,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的投诉信息和相关证据发送给消费纠纷发生地的省(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调查处理。消费纠纷发生地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由消费纠纷发生地的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消费者协会调查处理。
举措二:重大侵权违法采取联合行动
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对于跨区域、具有共性的重大侵权违法问题,“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可协商采取联合行动,协同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对涉及侵害“三省一区”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违法问题,“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除采取联合维权行动外,还联合对外发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点和意见。
举措三:跨区域开展侵权问题调查
“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开展的消费体察、比较试验、评议、调查等消费维权工作信息可相互通报。
对于一些可跨省(自治区)共同开展的商品、服务评议和侵权问题调查等工作,“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协商组织下辖的市、县、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