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前几天给孩子买了几袋零食,今天发现居然是过期的,应该怎么办?”3月15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铁岭市消费者协会、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普法资料,并结合生活中常见的消费维权纠纷案件进行以案释法,重点讲解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在购物、消费过程中发生纠纷应该如何解决等,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在场群众普遍欢迎。
本报讯 “我前几天给孩子买了几袋零食,今天发现居然是过期的,应该怎么办?”3月15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铁岭市消费者协会、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普法资料,并结合生活中常见的消费维权纠纷案件进行以案释法,重点讲解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在购物、消费过程中发生纠纷应该如何解决等,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在场群众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