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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大学生校园操场里“捡”包就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石健 通讯员 毛从进 于洋 | 发布时间: 2017-01-09 09:24
提醒:锻炼时不要将包随手放在操场旁边
 
  本报讯 2016年12月以来,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凌水派出所接到十多起大学生书包被盗的报案。民警立即对案件进行梳理,经侦查发现十多起案件系一人所为。凌水派出所民警对案发地点进行布控,经过一周蹲守,于1月6日将正准备再次实施盗窃的嫌疑人于某抓获归案。
 
  据了解,于某今年23岁,在高新园区凌水居住,曾于2012年因在家附近大学盗窃被抓获,被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判刑6个月。出狱后,于某找了几份工作,都不如意。于是就过起了游手好闲的日子,没钱了就向家里要,经常遭到家人的拒绝。
 
  自去年底,于某故伎重演,将自己打扮成大学生模样,利用到大学校园内的运动场内跑步锻炼做掩护,伺机盗窃。
 
  于某发现,许多大学生在下晚自习后到运动场锻炼,书包就放在操场旁边。于某便趁机将包拎走。出了大学校园,于某便将书包内的现金、平板电脑和手机等物品拿走,而将书包内其它学习物品和身份证件等物品随手丢弃。
 
  随后,于某把盗窃的手机和电脑等物品变卖后,将钱挥霍一空。经确认,于某在该大学校园内拎包盗窃作案十起,涉案价值二万余元。
 
  经审讯,于某对涉嫌盗窃十起,涉案价值二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