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本职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做好服务,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围绕营造良好商业环境这一核心,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为营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营口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调处纷争,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正确处理调判关系,注重调解结案,诉前化解纠纷。认真审结民事案件,促进企业发展,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快立快审房地产案件,最大限度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眼于营口新一轮振兴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企业破产重整等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地处理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营口中院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程序,规范执行行为。对重点案件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行动,与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实现“点对点”网络查控。积极开展“执行百日会战”活动,借力信息化建设,破解执行工作难题、补齐短板,对失信人实施信用惩戒。营口东北钢琴集团公司申请执行鲍德温东北钢琴乐器有限公司一案,营口中院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通过加强司法工作的执行力与威慑力,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以及企业间的信用纽带,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营口中院注重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努力为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产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全力助推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帮助企业构筑预防纠纷和防范风险机制。通过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发展态势,以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延伸审判服务职能,促进企业强化法律意识,打击一切危害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开展企业送法活动等方式服务企业。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材料收据。对不熟悉起诉程序的企业,讲解相关法律规程、流程,帮助其完成立案。2016年对待弱势群体、困难企业依法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共计630万元,彰显司法为民情怀。严格遵守“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畅通诉讼渠道,保护企业合法诉权,维护稳定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积极引入专业诉讼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申请人排忧解难。截至目前,营口中院法官共走访企业143家,解答法律问题148个,征求意见建议59条,诉前解决案件38件,挽回经济损失55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