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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交警系统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杨清林 通讯员 李学伟 | 发布时间: 2017-01-04 09:40
路面管控、车辆查缉、隐患排查
 
  本报讯2016年12月26日,全省交警系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会在本溪召开,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全面总结交警系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成果,全面部署加速推进下步建设工作的具体任务。各市、辽河、机场、沈铁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各市、辽河、机场公安局交警支队主管副支队长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省交管局领导班子和相关业务处处长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一同观摩了本桓公路欢喜岭交警执法站对违法车辆的查缉工作。在交警支队交通智能指挥中心观看了本溪市交警系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专题片。
 
  本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伟支队长以《坚持多措并举、突出实战应用、努力构建道路交通治安防控体系新模式》为题,作了经验发言,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本溪市道路交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沈阳、大连、抚顺和锦州交警支队领导分别作了经验发言。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局长吴宗琪要求充分学习借鉴包括本溪在内的5个地区先进经验,全面部署加速推进下步建设工作的具体任务。通过开展交警系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围绕在“路面管控、车辆查缉、隐患排查”等方面,有效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代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关耀林强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和现实选择,又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特别是交警部门的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是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整体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希望各地能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从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奋发进取、迎难而上,全力以赴推进交警系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巩固全省社会治安形势稳定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