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锦州市召开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传达锦州市委书记王明玉对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批示,总结全市“六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部署“七五”普法工作任务。锦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光出席会议并讲话,锦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念洪主持会议并传达市委书记王明玉对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批示。
在批示中,王明玉充分肯定了“六五”普法期间,锦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对“七五”普法工作提出期望和要求。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上来,明确工作方向,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建设辽西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工作目标,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全社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要紧密结合法治创建工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努力把法治实践的过程变成深化法治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过程,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为圆满完成“七五”普法任务提供保障。
锦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明、市政协副主席石宝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