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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殿忠:“裁判的尺度任何时候都不能有半点偏差”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阜新记者 孙程超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1-10-21 11:29

李殿忠

李殿忠: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1967年出生,1989年参加工作,曾获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辽宁好人荣誉称号,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立个人二等功。

  谈初心

  每处理一个案件,我都会对自己说“要对得起身上的制服,要对得起胸前的法徽”。“初心”是指做某件事情的初衷、最初的原因,是起点时心怀的承诺与理念、心中的目标与梦想。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有良知和良心,守得住清贫,裁判的尺度任何时候都不能有半点偏差。

  谈工作

  自从被院党组任命为立案一庭庭长以来,我非常重视人民调解指导工作,依托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持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我院构建“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并依靠多年工作经验,为推进我院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和水平、规范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做了大量工作。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了起诉前和立案阶段,有效提高了司法资源配置,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与好评。

  谈党史学习教育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0年的非凡奋斗历程构筑起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为我们立党兴党强党提供了丰厚滋养。学习党史使我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热情,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把小我融入祖国的大我、人民的大我之中,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