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姝:“让百姓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1997年10月考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市直机关“建功立业”标兵、“办案能手”、“特级办案能手”、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谈初心
我始终坚守不忘司法为民的初心、牢记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是因为这份初心,让我二十四年如一日坚守在审判一线,无私奉献,积极创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无愧于人民法官这一光荣称号。
谈工作
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过程中,我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积极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在全省首发《离婚证明书》,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办理出入境、子女升学、本人再婚等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时提供便利。在审理驻丹部队停偿案件时,我克服案件体量大、审理难度高等困难,创新采取“分段审理工作模式”等方式,有效保证“停偿”案件依法高效快速审结和执行,获省高级人民法院、丹东市委、驻丹各部队充分肯定。
2019年12月,我院受理了丹东地区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涉及食药领域,波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却没有参考和借鉴,难度非常大。我积极与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沟通、交流,针对民事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专业问题,对丹东市检察院拟提起的涉及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商讨,以此为契机,建立公益诉讼相互协作机制,并首次以七人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陈国辉产品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且当庭宣判,被告陈国辉当庭表示服判并履行义务,受到社会各界人士和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高度认可和评价,为之后的环资审判提供了经验和借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谈党史学习教育
当前,全党上下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指示精神,把学习党史同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同司法为民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把党的红色基因传承下去,让百姓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