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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野:让公平公正的旗帜在公诉席上飘扬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通讯员 王平 | 发布时间: 2016-11-23 09:51
  年纪轻轻、斯斯文文,却屡获嘉奖。记者眼前这位优秀的“80后”,就是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马原野。从检5年,他先后取得2015年“丹东市优秀公诉人”竞赛第一名和2016年“全省优秀公诉人”竞赛第一名的骄人业绩,并被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

 
  2011年3月,出于对法律职业的向往,马原野放弃了国企的优厚待遇,报考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走上了公诉岗位。5年来,马原野办理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抗诉案件等各类案件100余件,无一错案。
 
  门外汉变行家里手
 
  马原野所学虽是法学专业,但对于专业性很强的公诉工作,他仍觉自己是一个“门外汉”。为了能尽快进入角色,马原野一头扎进案堆里,阅卷宗、查资料,刻苦钻研,勤学、勤问。起初,马原野在办案的同时还兼任内勤工作,负责案件登记录入、考评、草拟综合材料等诸多繁杂琐事。加班加点是常事,马原野不但毫无怨言,还把这些看做是磨练自己尽快进入角色的好机会。
 
  “虽然公诉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指控犯罪,但维护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公平公正也是公诉人的职责所在!”2011年9月,马原野办理了何某某等人故意伤害一案。一次提审时,何某某无意间提到自己到案后带领公安人员抓捕了同案的一名犯罪嫌疑人。这个细节当即引起了马原野的疑问:“这是何某某立功的情节,可公安机关的侦查卷宗里怎么没有体现呢?”他立刻联系公安侦办人员,详细了解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的抓捕经过,确认是何某某到案后协助公安人员抓捕的。最终,马原野依法认定了何某某的立功情节,使其得到了从轻处罚。
 
  关注未成年人情法兼容 
 
  马原野还是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成员,时常承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2014年3月,马原野承办一起基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王某某、陈某某利用信用卡诈骗提出免刑的抗诉案件。王某某、陈某某在某服装厂打工,一天晚上,二人在逛街途中捡到一张信用卡,出于好奇,他俩就将信用卡插入银行取款机,在密码框内随意输入“123456”,没想到竟然取出了5000元钱。“这么容易拿到钱?”王某某、陈某某乐得蹦了起来。转念一惊:“这种行为是不是犯罪呀?”冷静下来,他俩自己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王某某、陈某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王某某、陈某某单处罚金。马原野经审查认定,法院判王某某、陈某某信用卡诈骗罪没错,但不可以单处罚金,这是适用法律错误。考虑到王某某、陈某某最初是因为好奇,在捡到信用卡取出钱后立刻意识到错误而报警,悔罪态度好,如果对这两个未成年人判处刑罚,可能会毁掉两个孩子的一生。二审庭审中,马原野明确地发表了应对王某某、陈某某免予刑事处罚的出庭意见,得到了法官的支持和采纳。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马原野还非常注重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调研,先后撰写了《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性侵犯罪专项行动的报告》《丹东地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总结》等调研报告,为更好地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了参考材料。
 
  钻研业务一鸣惊人
 
  在工作中,马原野没有简单地就案论案,而是在办案中积极钻研,丰富知识,积蓄经验。2015年9月,马原野参加丹东市第五届优秀公诉人竞赛,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市优秀公诉人”称号,并取得了参加2016年全省优秀公诉人竞赛的资格。这个平时少言寡语、处事低调的“80后”令主管领导和同事刮目相看。在确定马原野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竞赛后,他更加勤奋了,一边办案一边备赛,连续几个月的周日都在研读刑法理论、实务书籍、刑事诉讼法等,对于自己掌握欠缺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汇总,反复强化,补齐短板。那段日子,不但利用节假日学习,几乎每天晚上都要看书到深夜……
 
  今年5月28日,全省优秀公诉人竞赛的日子到了,近60名公诉精英汇聚一堂。精心准备的马原野精神抖擞地站在论辩席上,在与“对手”唇枪舌剑的论辩中,他才思敏捷、用语准确、引用得当、反驳有力,获得评委一致好评。最终,马原野以综合五项得分最高的成绩夺得了“全省优秀公诉人”竞赛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