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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党龄74年老法院人的红色记忆——访省高级人民法院退休老干部李晓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王伟宁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1-07-08 10:08

  “我必须按时交党费”

  提起李老交党费的事,省高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处长鲁平和副处长范际川都印象深刻。

  鲁平说,按时交党费是李老心中的一件大事。而且,每次给他计算完应交党费金额,他都会说:“交得太少了!党给了我这么好的待遇,按照我的工资应该多交一点。”

  “一般每年春节过不了几天,李老爷子就会给我打电话,问我是不是该交党费了。我说不急,这么冷的天,过一段时间交也行,结果第二天他还是坐着公交车来了。”范际川说。

  记者感受到,这个有着74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对党有着深深的眷恋情结。一谈起党,老人没有一丝迟疑地说:“跟党走,我坚决跟着共产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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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通过小写字板与大家愉快交流

  “把它送给有需要的人”

  李老耳背,鲁平特意带来一块写字板,用写字的方式与老人交流。

  老人的女儿告诉记者,父亲听力不好,以前曾经花几十块钱买了一个助听器,因为不好用就不戴了,当孩子们提出给他买个好的时,他却坚决不同意,说“太浪费钱”。

  不讲吃不讲穿,李老生活朴素。记者看到,老人住的老房子还是白石灰墙,摆着老式家具,没有一件时髦的用品。然而这个对自己有点“抠”的老人,却有着无私无欲的另一面。

  省法院按照待遇给他发图书卡,他屡屡拒绝:“我年龄大了,读书费劲,要图书卡干什么呢?把它送给有需要的人吧!”报销取暖费,他也总是推脱:“我这么大岁数了,不需要报这么多,给更需要的人吧!”

  庆祝建党100周年,他向党许下了诺言:“不忘初心,要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肺腑之言,表里如一。中国共产党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他从未敢忘。

  “是党给了我好生活”

  茶几上摆着的多枚纪念章,是属于李老的光荣记忆,在他的心中,这是党和人民给予他的最高褒奖。他拿起其中的一枚,告诉记者:“这个解放奖章是最早的,是1955年党中央颁发给我的。”这个“七一”,他又多了一枚纪念章。鲁平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为老人戴上,李老开心得像个孩子,高兴地与两位法院同志合影。

  “我老了,但思维还行。”李老乐呵呵地告诉记者。李老的老伴向记者介绍说,这么多年,李老几乎没生过病,现在93岁了,还能一个人去市场买菜,坐公交车到省法院交党费。

  “什么事都不计较,非常知足。”这是女儿对他的评价,也是老人健康长寿的主要原因。

  没有经历过九死一生,不会理解他的知足。李老说,他的一个战友在行军转移途中累得在地上睡着了,醒来发现四周一个人也没有,如果不是拼尽全力追上了大部队,根本不可能活下来。有的战友困得闭着眼睛还往前走,前面是悬崖都不知道……还有一些并肩战斗的战友就牺牲在他面前。每每回想起这些,他就格外珍惜今天的和平年代和幸福生活,总是把党的恩情挂在嘴边。

  作为一名老法院人,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他深情期许:“我希望省法院在政法工作中继续公平、合法、公正。”

  人物简介

  李晓,1928年10月出生,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参军入伍,先后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1945—1950解放奖章”及“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60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光荣在党50年”等纪念奖章。1980年调入省高级人民法院,时任第二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在“七一”前夕,记者与省法院老干部处同志一起来到已经93岁高龄的李晓家中进行探望慰问。在交谈交流中,李老的一言一行时刻触动着记者的心灵,共产党人固有的精神和力量已深深融入老人的灵魂,流淌在他的血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