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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两个一流”目标加强基层院建设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6-11-16 10:05
专访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涛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第一个国家级开发区,素有“神州第一开发区”的美誉。在这片土地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打造一流检察队伍,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为地区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先后6次被评为辽宁省先进基层检察院,4次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3次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更于今年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作为一个规模不大的基层检察院是如何获得这样优异成绩的呢?近日,记者采访了这支队伍的巾帼领头人——检察长冯涛。
 
  记者:据了解,跟同类基层院相比,开发区院案多人少的困境尤其突出,而人均办案数却排在全省前列,是通过哪些方法激发干警的战斗力呢?
 
  冯涛:人才是检察工作的第一资源,也是专业化的第一要素。我们始终坚持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努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人民满意的检察官队伍。
 
  我们加强思想建设,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强化业务能力,提升队伍职业技能。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岗位再教育、学历再提升活动,建设知识型检察官队伍。目前全院干警本科学历达100%,硕士以上占47% 。同时,我们注重理论调研,打造业务特色品牌。理论调研成果硕果累累,参与编写中国检察官文联重点课题,完成省院和新区重点课题两项。另外,我们还坚持文化育检,从优待检凝聚人心。举办关爱干警身心健康的知识讲座,落实谈话谈心制度,及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努力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贴。
 
  记者: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的思想,开发区院做了哪些有效工作呢?
 
  冯涛:我们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建设。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案件无一错捕错诉。准确办理全省首例、社会影响恶劣的盗用有线电视信号案。惩防职务犯罪,打造廉洁环境。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查办力度,追缴赃款和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建立证据预审制度,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集中力量查办“7·16”大连新港海上油污染补偿领域系列职务犯罪等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以及大连市水务局副局级领导贪污3000余万元等多起特大案件,得到领导高度重视和群众较高认可。组建全区预防骨干微信群、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电话和微信预约服务等,构建预防职务犯罪新平台,工作报告被高检院评为优秀,多篇预防调查、检察建议和案例分析获评全省精品或优秀等次。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大监督立案、纠正漏捕漏诉工作力度,1件民事抗诉案被高检院评为精品案件。区人大对近三年的诉讼监督工作的评议满意率为100%。
 
  记者:近年来,司法公信力建设被提升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与群众满意度直接相关,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尝试呢?
 
  冯涛:司法公信力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知度、认同度、信任度的综合反映。我们始终坚持创新、规范的工作思路,努力提升规范司法水平和检察公信力。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对公安机关命案讯问开展全程监督,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相关规定,缩短了命案批捕时间,防止了刑讯逼供的发生,该作法在大连市检察系统推广。强化监督职能的衔接配合,制定《刑事和解工作办法》,创新性地提出“民行检察部门介入刑事和解,对民事赔偿工作进行引导”,促进了社会矛盾的化解。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程序,立足启动、审核、评价等环节推行“二三四五”工作模式,工作经验被省院文件转发。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建立质量管理、流程管理、案件和法律文书评比等案件管理制度,工作经验在全省会议交流。结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制度以及与法院建立庭前会议工作办法等,也被省院文件转发。拓宽职能领域,增强执法效果。将五家律师事务所聘为“民行监督联络单位”,拓宽了民行监督的社会参与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制度,由其将相关事项纳入行政机关年度考核体系,为检察建议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设立检察便民工作站,开展法治宣讲等活动,“检察官进课堂”课程在全市检察系统法制宣传课评比中获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