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潘非琼,1996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同年考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官以来,先后荣立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等功1次、省人民检察院二等功2次、省委省政府三等功1次、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三等功5次,并获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省十佳公诉人”“省优秀青年卫士”“省杰出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严谨、犀利、睿智、敏锐、冷静,这些都是业界同行对潘非琼最准确的评价。记者采访时,看到了他那和年龄不太相符的满头白发。这其中,有他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磨砺,有他不怕吃苦一丝不苟的辛劳。在近20年的公诉工作中,他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己任;在案件管理等工作岗位,他抓业务、带队伍,捧出了检察官的一颗丹心。
无惧无畏护正义
作为抚顺市检察系统的一面旗帜,潘非琼曾代表国家检察机关主诉了一系列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大案和要案。公诉辽阳“4·05”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开启了抚顺市检察院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先河;公诉中国足协裁委会主任张某某受贿案,打响了全国足球系列反腐“第一枪”;公诉原省人大代表侯某某故意杀人案,彰显了人民检察机关的公平与正义;公诉抚顺特殊钢原董事长张某特大贪污受贿案,扫除掉东北老工业基地肌体内的蛀虫……潘非琼就像一把出鞘的利剑,让犯罪分子胆寒,让人民心安。
当记者和潘非琼再次聊起这些事时,他只是憨厚地说:“做得好是应该的,做得不好是失职啊!现在我们都面临着新时代赋予的新任务,做好当下的事儿,要有新作为。”
为民情怀守初心
在办理备受关注的辽阳“4·05”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潘非琼夙兴夜寐、连续作战,对这起异地审判的案件做科学严谨的调查,做充足的方案准备,在连续3天的庭审中,“单挑”对方20多个律师,让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无处遁形;而与群众接触和办案过程中,他在理性之外又显露出感性的一面。在审查一起故意杀父案的卷宗材料时,他通过仔细观察和谈话,发现嫌疑人行为举止和言语表达有异常人,要求公安机关对该犯罪嫌疑人做司法鉴定,事实证明,该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潘非琼说,荣誉只能代表过去,作为一名检察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脚步永远不会停歇,服务人民群众的理想信念永远不会动摇,他将以此为动力,继续奋勇前行,努力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砥砺前行勇担当
2015年,潘非琼担任抚顺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为尽快熟悉业务工作,他亲力亲为,向有经验的同志虚心请教,同时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案件管理业务,从一个“门外汉”,很快成长为案管业务精通的管理者。
2019年10月,抚顺市检察院成立了专门负责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第七检察部,按照院党组的安排,潘非琼被调整为第七检察部部门负责人。面对全新的挑战,他勇于担当,带领全部门同志克服疫情等困难,2020年实现抚顺市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零的突破,全年共立案3件,其中一件案件已经被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在全省率先推出的市、县两级院一体化侦查办案机制得到省人民检察院认可,并在全省予以推广。
记者手记
潘非琼把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以青春、热血来捍卫这个神圣的职责,为党的事业、为其钟爱的检察事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