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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进小区必须押身份证?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6-11-04 10:39
律师:普遍不等于合法
 
  沈阳市民王女士最近到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的国奥现代城小区接人,开车到园区门口的时候,保安提出“进园区得押身份证”,这个要求让王女士感到为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而该园区的物业公司认为,制定此规定是为了规范园区停车,并无不妥之处。
 
  进园区被要求押身份证
 
  “这个月初的一天下午4点多,我去国奥现代城接朋友,进门的时候报了楼号。但保安登记完说让我押个身份证,实在不行驾驶证、行车证也行。”王女士称,把身份证放在陌生小区的保安室,她认为十分不妥当,并提出能不能押100元钱,“保安说不行,物业规定的,只能押这三个证之中的一个,而且必须是原件。如果我进园区一两个小时,我的身份证被别人用来干什么都不好说,没办法,信不过。”王女士对该园区物业公司的要求十分不理解。
 
  记者致电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时,对方承认确实有园区以外车辆进入园区需要抵押司机身份证的规定。“押钱不行吗?”记者问道。“那样的话没人敢收这个钱。”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复称,有人担心押身份证期间被人复印或者泄露个人信息,没有这个担心的必要,“就这么一会儿工夫,不可能。”物业方面介绍说,出台这类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园区内停车秩序,也并不认为此举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
 
  律师说法:
  暂扣身份证,物业保安身份不适格
 
  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丽丽认为,上述事件中物业公司及保安的做法在一些小区相当普遍,但普遍不等于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显然,上述事件中物业保安扣押王女士身份证的情形不属于上述情况,物业保安的主体身份不适格,王女士也并非被监视居住,因此王女士有权拒绝被暂扣身份证。那么保安要求登记王女士的身份证是否合法呢?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公民因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兵役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等情形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特定情形的,比如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简单的例子,公民到银行办理银行卡或者相关业务,银行要求公民出示并复印身份证,这就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规定需要用身份证证明身份之一的情形。从目前法律的明文规定来看,物业公司和保安要求登记王女士身份证并无法定理由,并且物业公司和小区访客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并无行政从属管辖的关系。因此,物业保安要求访客登记身份证的做法也值得商榷。
 
  从另一个方面看,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建立物业服务管理关系,可视为小区业主对物业和保安授权履行园区安保等方面的合同义务,保安对访客身份进行识别是在履行谨慎的注意义务。那么,要确定访客的身份,从成本效率原则来讲,身份证识别就成了最简单、最直接的准入方式。如果只是简单口头询问访客,那么这样的注意义务难免流于形式,达不到切实有效的预防保障的目的。居民身份证涉及个人信息和隐私,尤其是与银行卡等财产信息关联,涉及个人财产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法律规定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即使登记身份证的出发点是为了保障小区内业主的安全和维护园区内的良好秩序,但是,登记身份证就意味着有可能将个人身份信息显露在公开范围。
 
  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的小区办,他们表示会调查此事。
 
  “我建议,在出台相关立法之前,小区物业、业主和访客还是要协商解决,可采取业主接待访客进入园区等方式。”刘丽丽律师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