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9日,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召开分局处级领导干部学习教育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分局政委李钢城说,制定颁发《问责条例》,是党中央总结实践经验、扎紧制度笼子的又一重要成果。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以坚决有力的措施用好追责问责这个“杀手锏”,锻造过硬公安队伍,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与会人员表示,必须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确保学深悟透,掌握精神实质。在学习过程中,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与各项公安纪检工作任务有机结合,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唤醒各级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党规意识、党纪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预防“制度上墙”的形式,杜绝“网开一面”的盲区,体现“零容忍”的决心,推动公安机关问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以“六大纪律”为尺子,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从严执纪,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分内之事,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