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痛,但对于王玉而言却不尽然,他用坚强的毅力向癌症宣战,用铿锵的斗志奏响了反腐倡廉的新强音。
51岁的王玉是灯塔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他消瘦的身体显得很单薄,一副银框眼镜更显文质彬彬。

2013年2月王玉突感身体不适,被诊断出结肠癌,面对病魔,王玉选择了坦然。手术后,经历了多次放化疗治疗,头发大把脱落,身体虚弱,但只要病情好转,他就选择继续坚守在一线反贪岗位。
患病仍坚持办案
从小爱看英雄题材影片的王玉,心中有一个“惩恶扬善”的英雄梦。1994年王玉如愿考入灯塔市人民检察院,成为了一名检察官,那一年他28岁。先后担任侦查监督科检察员、法研室主任等职务。2007年,已近不惑之年的王玉通过竞聘担任灯塔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从此,加班加点、熬夜办案成了家常便饭。饮食不定时,生活无规律,为他的身体埋下了祸患。
2013年3月,王玉在办理某村村民上访案件过程中,无意间听被调查人说了一句:“西马峰镇某某村收到的农业扶持款比我们村还多,并且一大部分没入账。”随后,他带领一名干警到该村走访,利用半天时间找了八名证人调取证人证言,同时及时收集其他各类书证,查明了该村村主任王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农业扶持款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在下乡取证的途中,王玉发觉自己下腹疼痛。由于案件查办工作正处于关键时刻,他顾不了这么多。痛起来时,就习惯用手指抵着来止痛。在同事和家人的多次逼迫下他才去了医院,最终确诊患上结肠癌。
经历了肠道切除手术和多次放化疗后,他的病情得到控制。他再三向领导请示,希望回归岗位。回到岗位后,他将工作视为治病最好的良方,像一支蜡烛一样,一点点地散发着光和热,温暖和感动了身边所有的人。
办案不徇私情
有人说:“在灯塔这个小城,人际关系犹如芦苇的根脉,你连着我,我连着你,不是亲戚,就是朋友。”这些话对于生长在这片热土上的王玉也不例外,他给自己立下了规矩:凡是违背法律、违反原则的事,再熟的人也不给面子。
有人替王玉算了一笔账:一年到头“泡”在案子上,不比谁多拿一分钱,家里的事顾不上,亲戚朋友倒是得罪不少,太亏了!
王玉患病后,正在查办的案件当事人通过不同渠道劝他手下留情,有的甚至“登门拜访”,都被他严词拒绝或拒之门外。王玉有自己的一番道理:“检察官也是普通人,不想个人的事不可能,关键是怎么想。”
诚然,作为父亲和丈夫王玉谈不上称职。儿子从大学毕业到找到心仪的工作,全凭自己的本事,这么多年,王玉去学校开家长会的次数屈指可数,他对家人充满愧疚。生病以后,他每月治疗费要花两三千元,复查一次就得支付五六千元,半年放疗一次要2万多元。巨大的医疗支出让原本就不宽裕的日子过得更为窘迫。下岗待业的妻子从来没有因为经济上的压力埋怨过他。
谈到妻子对他的爱,他动情地说:“他的身体能撑到现在,多亏妻子的悉心照顾。”说到此处,这位七尺硬汉眼角闪着泪花。
责任重于泰山
22年从检工作,王玉把自己全部交给所挚爱的反贪事业,人称“拼命三郎”。为人低调、乐于助人、和蔼可亲是大家对王玉的一贯印象。可就是这么一个在生活中没有“杀伤力”的人,到了审讯室面对别人拿不下的案子,却能轻而易举地找到突破口,不仅让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认,还让他们心服口服。
2012年5月,王玉被抽调到省招生办“505”专案中,在调查取证的工作中,按照省院领导的要求,既要完成调查取证的工作任务,又不能影响高校招生工作的稳定。由于案件时间长、涉及面广,他不畏艰难,先后前往8个城市10余所高校调查取证,查找相关证人40余人,获取证人证言40余份。
经常工作到深夜,节假日也经常不休息,为了打消证人的疑虑,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查办犯罪嫌疑人付某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借招生办大权徇私舞弊大肆贪污受贿拿到了第一手证据。
王玉患病以后近三年时间,他主办、承办和参与侦破过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有30余件,他的手提包里随时都携带着药物;每次复查、放疗回来,第二天就坚持上班,一旦案子上来,仍然冲在最前面。“他办起案来,就是一根筋,从不会打弯儿。”灯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广龙这样评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