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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志愿者开启“指尖”服务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石健 文并摄 | 发布时间: 2016-11-02 09:54
沈阳市司法局“政府+企业号”搭建微信管理服务平台
 
  这不是一次普通的启动仪式,而是整合各方资源,尤其是将“互联网+”运用到志愿服务之中。时间回到10月19日,沈阳市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成立大会在沈阳市和平区八一公园音乐喷泉广场隆重开幕。500余名法治宣传志愿者参加了成立大会,省司法厅、沈阳市文明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领导应邀参加了成立大会。
 
  会上,沈阳市文明办主任刘庚杰宣读了关于沈阳市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成立的批复。沈阳市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会长徐茂盛代表协会全体理事会成员就协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李正国、沈阳市司法局局长董开德作了讲话。省司法厅、市文明办、市司法局领导和协会会长共同启动了象征协会成立的彩球,并向13个分会授予会旗,还进行了志愿者宣誓、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服务活动。那么,作为全省首家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其中都有哪些亮点?记者在采访中找寻答案。



志愿者扫微信二维码签到
 
  亮点:整合资源开启新模式
 
  据了解,沈阳市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是由沈阳市司法局在“七五”普法启动之年,整合沈阳市的社会普法资源倡导成立的。协会设有13个分会,会长1人、副会长16人、副秘书长10人、理事41人。有个人会员2984名、单位会员143家,组成社区服务、企业服务、农村服务、学校服务、机关服务、单位服务等志愿者法律服务小分队若干。
 
  正如沈阳市司法局局长董开德所说:“沈阳市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的成立实现了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新跨越,为沈阳经济繁荣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梳理这次志愿者协会成立始末,不难发现,志愿者活动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志愿服务活动有章可循。协会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章程和工作制度,从入会到活动通知、签到、总结,包括志愿者个人的荣誉、交流平台都设立了完备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彻底改变了以往志愿活动随意无序的局面。
 
  沈阳市司法局法治宣传负责人表示,这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成功运用。协会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以手机互联网平台为依托,设立了沈阳司法管理服务平台,将协会的管理、服务、交流均纳入网络大数据中。志愿者通过平台与各分会联系,组织法律服务工作并交流,积累经验值;协会通过平台评定志愿者的服务工作并给予支持。
 
  同时,志愿者活动为广大志愿者提供了广阔平台。协会志愿者均是活跃在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治文艺创作等多个领域的骨干。“他们充分发挥个人才智并具有为适应社会的新发展、群众的新需求而倾力奉献的精神,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志愿者服务的队伍中去。同时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通过培训、交流、服务、创新活动平台等方式不断传播志愿服务精神,通过志愿者的服务感召、吸纳,引领更多的人才加入到沈阳市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伍之中,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为沈阳市的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该负责人这样说。
 
  在沈阳市法治宣传志愿者成立大会上,沈阳市司法局就抢先应用了“政府+企业号”的管理服务平台,在微信中建立起政府与法治宣传志愿者成员之间的高效连接,提高了信息的沟通和协同效率,为法治宣传志愿者们在手机微信平台上建立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为政务“互联网+”树立了一个新模式。
 
  创新:法治宣传在指尖互动 
 
  记者了解到,沈阳市司法局通过“政府+企业号”对法治宣传志愿者活动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使志愿服务活动有章可循。从入会到活动通知、签到、总结,包括志愿者个人的荣誉、交流平台,这些强大的功能改变了以往志愿活动随意无序的局面。
 
  微信企业号突出的特点就是在关注上更安全,应用上可便捷配置,极大地保证了安全性和便捷性。因为企业号只有企业通信录成员才能关注,确保了企业信息安全,同时,一个微信企业号可配置多个类似服务号的应用。再加上发送次数不受限制,信息的传播达到了最大化。
 
  从志愿者申请入会到组织活动,每一项都有章可循。负责人陈刚告诉记者,如果想成为一名法治宣传志愿者,在以前可能不知道如何报名,找谁报名,现在只要关注“沈阳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并提交相关信息后,就可以申请注册成为初级志愿者,进入志愿者的大家庭了。
 
  “沈阳市司法局通过‘政府+企业号’的应用,使志愿者更有归属感,志愿服务活动不再是一个人在行动,而是同道知己共同的努力奉献。”陈刚介绍说。
 
  在陈刚的操作下,进入志愿者的个人中心,可以发现,志愿者申请通过后,就进入了为法治宣传志愿者建立的企业号平台,在这里有志愿者自己的个人中心,里面不但有志愿者的编号和相关信息,还能查看到志愿者参加过的活动和所获得的荣誉。“政府+企业号”的应用,将志愿者和管理者的活动纳入网络数据平台,实现有效互动。
 
  而在活动组织和二维码签到环节,志愿者之前在手机微信上接到了一条通知,原来是法治宣传志愿者组织了一次活动,志愿者在手机上点击确认就成功报名了,然后在活动当天,志愿者在现场通过二维码进行签到,令志愿者惊喜的是还获得了一枚“爱心法治宣传志愿者”的虚拟徽章。而活动的发布信息、报名人数、签到人数和发放荣誉的人数都已经得到数据统计并存档。
 
  延伸:法治宣传呈多元化
 
  沈阳市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将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定期对法治宣传志愿者开展业务培训,针对不同层面、不同专业的志愿者群体设计培训内容。通过解读国家政策、讲解法律知识、培训服务礼仪规范,提升志愿者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服务质量,从而建立一批专业化、多层次、多类型的高素质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
 
  近年来,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把法治元素融入公园景观,使人们在休憩娱乐中得到法治文化滋养。先后在八一公园和中山公园设置法治宣传广角和法治宣传墙,并通过定期更换宣传内容达到加强公民诚信意识、普及各类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目的。
 
  从2014年建设八一公园法治文化墙开始,和平区司法局坚持定期更换法治宣传栏内容,既丰富了公园的文化内涵、拓展了普法教育阵地,又为人民群众获取法律知识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借助公园周边围墙,通过由25块普法专栏组成的长约100米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向游客们普及知识性、趣味性、生活性较强的法律法规知识,受到了游人的普遍欢迎。
 
  中山公园“中山法治广角”项目于2016年5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吸引了公园游客和来往行人的目光。一位路过的大妈说:“这种宣传方式很好,让我们在公园休闲的同时又学习了法律知识。”近期,“中山法治广角”将进行第二期宣传版面的更换,为市民群众带来最新最热的法律知识和经典案例分析,同时也将进一步为百姓解读“七五”普法规划,为和平区“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和平区司法局坚持定期更换法治宣传栏内容,与时俱进地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并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确保了普法宣传取得实效。
 
  采访后记:
 
  2016年是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启动年。前不久,沈阳市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荣誉称号。这标志着沈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沈阳市司法局通过“政府+企业号”建立起来的法治宣传志愿者微信管理服务平台无疑是沈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之举,既是“七五”普法工作的崭新载体,也是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具体实践,通过不断探索普法教育的有效途径和创新活动形式,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从法治宣传志愿服务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