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赵丹阳,女,1981年11月出生,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曾先后荣获办案标兵、调解能手、本溪中院优秀青年干警、本溪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等多项荣誉称号。
赵丹阳是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年轻法官,但她的工作能力却得到全院的认可。她办案神速,在民商事审判中连续多年办案量第一;她精于钻研,能够运用深厚的法律功底妥善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她严谨细致,原本剑拔弩张的各方当事人通过她耐心细致的调解握手言和。
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源于她11年如一日始终坚持对法律负责、对案件负责的严谨态度,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正审理 无所畏惧
赵丹阳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要在公正审理每一件案件的过程中和在推进法治进程的轨道上助力破解社会难题,维护合法权益。”这是赵丹阳在工作中一直秉承的理念。正是在这种理念的引领下,赵丹阳才能无所畏惧地面对自己所遇到的复杂案件。
她审理的原告边某诉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营口某建筑材料公司和曲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一案,是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本溪中院执行期间引发的诉讼。当时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为新类型案件,且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尚未完善,也没有过多的审判经验可以借鉴,面对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激烈矛盾,赵丹阳深入了解案件背景,仔细研究案情和法律适用,耐心接待每一方当事人,最终作出的判决被省法院予以维持,并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认可,平息了矛盾。
化解矛盾 服务大局
在办案中,赵丹阳始终注重将化解矛盾和服务大局贯穿始终。
“赵法官,谢谢您的调解,没想到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的生产经营一点也没耽误!”说这话的,是本溪市某公司负责人,这家公司曾分别与外省的3家企业因承揽合同引发纠纷案,矛盾特别严重,几乎难以调和。
为了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也为了帮助本溪某公司避免因该系列案件遭受过重的经济损失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赵丹阳在了解情况后,经过认真分析案情、权衡利弊,决定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工作屡次碰壁,但赵丹阳丝毫没有气馁,她不断转换思路,尝试一次又一次与当事人沟通、谈判,渐渐使得复杂的形势越来越清晰明了,当事人的态度也越来越平和,最终实现了全部案件都调解结案的圆满结局,案件结果获得了各家企业的高度赞誉。
注重效率 快审快结
对于不能调解的案件,赵丹阳则注重审判效率,力求快审快结。
在审理多个系列案件时,为保证在案件审理程序上顺利流畅,赵丹阳挑起案件准备和审判工作的大梁,提前做了大量的阅卷工作,做了充分的庭审计划和其他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出现问题的预判和解决问题的方案。
最终,多个系列案件都在1个月内完成了开庭、合议、书写裁判文书、宣判和判后答疑工作,并且没有发生任何不良事件,既保证了案件的审理质量,也加快了案件的审判节奏。
记者手记
创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思路,化解矛盾冲突,破解法律难题……记者面前这个随和温柔的女孩谈起工作时,眼神中透着坚毅。
就是这样一名年轻法官,在平凡之中寻转变、立足岗位求创新,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