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阳光照在刘春心的脸上,映射出他坚毅的面庞,初见刘春心,他热情大方、快言快语,给人的感觉像阳光一样热情、明朗。细聊之后,方知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从民行到公诉,他让自己的每一段检察经历都充满了光彩与希望。
1997年,刘春心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从律师变成了一名检察官。他先在公诉部门工作5年,之后在民行部门工作10年,2012年又重新回到公诉部门。
时下流行“情怀”一词,当记者问刘春心作为一名优秀检察官,他的情怀是什么时,刘春心说:“对检察事业热爱,而且爱得深沉。”他说只有让这份热爱检察事业的情怀落地才能促进工作不断向前,否则就只能算是空谈。

打开民行检察一片天
2002年,由于工作业绩突出、作风扎实,刘春心调任到刚成立不久的民行部门,并且成为一名中层干部。因为民行检察在检察机关内部起步较晚,与当时大多数基层检察院一样,庄河市人民检察院的民行检察工作一直没有打开局面。
受命于斯时的刘春心带领科室干警钻研业务,开辟案源,狠抓办案,民行工作取得一项又一项成绩,两年后,该院民行部门的办案数量和质量稳居大连地区前列。
从无到有,刘春心在工作中积累经验,探索创建了再审检察建议工作模式,被省人民检察院全面推广。他在民行部门一干就是10年,民行部门先后获得“辽宁省基层院民行检察工作十佳示范单位”、“办案工作突出单位”等荣誉,进入全省基层院民行检察系统先进行列,为庄河市检察院打造了一张亮丽的名片。
回顾这段经历,刘春心说那是他收获最多的10年,是不断历练和成长的10年。
自创一套办案经验被推广
2012年,刘春心调任公诉科任科长,他深知公诉工作所肩负的责任和期望。多年前,庄河市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侵吞上千万元国有资产致使企业职工的利益严重受损,职工们多次上访,在当地影响很大,刘春心刚到公诉部门的第一年就决心解决这个多年的“老大难”问题。
刘春心先是协调办案人补充调取了大量书证,开庭前多次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对策,选派精干力量组成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最后各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处以相应的刑罚,多年的上访事件得以平息。
类似案件他们妥善办理了多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庄河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2014年为突出保障诉讼、保障人权的主旨,刘春心建立起羁押必要性双向审查常态化机制,对捕后案件做到多措并举,放得了,管得住;对未捕案件做到严格督导,把好关,不放纵,形成相关经验材料被省检察院以文件形式转发。
带出一支“青年文明号”队伍
作为一名部门负责人,刘春心坦言带好部门队伍也是门“功课”,公诉部门年轻人很多,平均年龄不到33周岁,绝对是一支年轻化的队伍。
部门同事生病了,刘春心会用自己的医保卡为其买药。节假日放假外省干警返乡,他会将其未完成的紧要工作接过来,给他们腾出更多与家人团聚的时间。部分同事情绪有波动了,他会找其个别谈话,做好思想工作,让同事们工作起来心清气顺。对部门内同事犯的小错误,他细心纠正,用心教导,防微杜渐。
“我们亲如一家,忙碌着并快乐着。”这是公诉部门所有同事的心声。2014年和2015年,刘春心所在的公诉科先后被共青团庄河市委员会和大连市委员会评为“青年文明号”。
手记:
刘春心说他喜欢散步,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他漫步在庄河街头,有时会在不知不觉间驻足沉思,想象着这座城市此时的安宁祥和也许就有着他的一份贡献包含在里面,心底的自豪感会油然而生,一切的劳累和辛苦瞬间都会抛在脑后,“这就是一名检察官的幸福和获得感。”刘春心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