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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无验收报告 有权拒收并追责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刘芷硕 | 发布时间: 2016-10-14 10:09
  在买房过程中,交房前的验房环节尤为重要。诸如燃气管道、网络管道、消防通道等设置是否合格,都是要通过权威的验收报告来说明。日前,沈阳市民王先生却在收房时被开发商告知房子没有验收报告。
 
  交房无验收报告
 
  2013年年底,市民王先生购买了沈阳市苏家屯区唯美尚品二期的一套住宅,约定交房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王先生满心欢喜地等待入住新家,可这一等就是两年。
 
  “两年时间过去了,开发商迟迟不交房,最近通知交房了,却又告诉我房子没有验收报告,并且让我交物业费。”王先生气愤地表示,什么都没有,就让业主收房子交钱,这实在没有道理。
 
  无独有偶,市民宋女士在购买沈阳市位于沈河区的佳兆业中心时,也被告知没有验收报告。“购房风险的说明中就明确提出了交房时没有验收报告,不合常规。”
 
  那么,开发商交房无验收报告是什么原因呢?业内人士表示,可能是因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所致。“正常情况下,房屋在交付时需提供商品房竣工验收报告、实测面积报告、住宅使用说明书及质量保证书等手续。”
 
  该业内人士还表示,房屋验收环节不仅与房屋质量息息相关,还将影响到日后房产证的办理。“住房需要验收完毕,手续齐全,才会在房管部门备案。交房给业主之后,相关部门才会受理业主缴纳契税、维修基金,以及办理房产证。”
 
  房屋无验收环节业主有权拒收
 
  买房是不少中国人心中的大事。付款、备案、收房等一些列步骤循序渐进,促成最后的完美收官。若房屋在验收环节出现问题,恐将为购房人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安庆芳律师提醒,开发商通知购房人收房时,购房人应首先查看开发商是否提供了合同约定的书面材料。比如合同约定交房需要验收合格,开发商就有义务向购房人提供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受房屋。
 
  开发商交房时应向购房人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实测面积登记表》等书面材料。购房人要仔细查看这些书面材料是否与所购房屋一致。开发商没有提供前述材料的,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此外,在收房时,要仔细查看房屋,发现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形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要如实填写到《验房交接表》中。对于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存在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拒绝接受。对于发现的其他质量问题,应收房。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