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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馨莹:“抱朴守拙”的公诉新秀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通讯员 王平 | 发布时间: 2016-09-28 09:28
  乔馨莹,一个具有十年党龄的八零后女孩,辽宁大学法律硕士、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从事公诉工作仅三年多时间,先后荣获“市级优秀公诉人”和“全省优秀公诉人”的称号。
 
  问及心得时,她只说了四个字“抱朴守拙”。她解释道,这四个字的根本在于一种态度、一种责任。

 
  对业务精钻细研 
 
  今年5月,乔馨莹代表丹东市参加辽宁省公诉人业务竞赛,作为资历最浅的选手,她深知没有一蹴而就的成功。刚参加工作时,生性要强的她时常为了如何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法律文书而苦恼。
 
  那年夏天的一个周日,乔馨莹在家中接到了分管副检察长唐金梅的电话:“馨莹,你报批的那个起诉书我觉得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这个案子下周一移送起诉,我想咱俩牺牲点休息时间下午和你再修改修改。” 
 
  修改后的起诉书果然案情更为清晰。她对领导敬佩的同时也为自己业务能力感到着急。此后,领导改过的文字材料她都反复琢磨,一有空闲就借阅案件档案学习借鉴,最终形成自己的文书模板和证据把握标准。
 
  同时,乔馨莹购买了《法律文书写作》《司法观点集成》等书籍给自己充电。常常在深夜她还在灯下看书。正是这一点一滴的积累,使她弥补了工作经验少的不足,在全省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对案情一丝不苟
 
  2013年3月,刚调到公诉岗位的乔馨莹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被害人的父亲质问她:“为什么那么多人一起打了我儿子,只抓了一个人?我儿子的左手被他们用刀砍成残疾,医疗费用谁来承担?” 
 
  乔馨莹依稀记得这位父亲举着病历和治疗费用发票的手在发抖,脸色发青。
 
  乔馨莹的眉头紧皱,斩钉截铁地说:“您放心,我们会认真审查,如果还有其他嫌疑人,法律是不会放过的。”她与办案同事仔细地审查卷宗,将现场监控录像看了一遍又一遍,又详细的讯问了在押犯罪嫌疑人李某,发现此案有重大遗漏。
 
  院领导责成她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结果一举追诉了4名漏犯,全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涉案5人共同对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 
 
  暖心的守护 
 
  乔馨莹为本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组成员。2013年9月18日,是乔馨莹记忆深刻的一天。那天,她到丹东市看守所先后提审两个案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和刘某。当提审完未成年人张某换刘某时,两人在门口不期而遇,同时愣住了。
 
  “怎么?你们认识?” 正在低头整理笔录的乔馨莹随口问道。刘某带着哭腔道:“这是我儿子。”
 
  乔馨莹劝慰道:“你孩子犯的罪不是很严重,孩子犯罪时尚未成年,司法机关会给他从轻处理,你应该积极认罪悔过,争取早日出去与儿子团聚。”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暖心交流,刘某哭着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离开看守所,乔馨莹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在确定了张某犯罪情节轻微、有帮教条件的情况下,她向领导提出了不予逮捕的处理意见。释放张某的那天,她亲自到了看守所接人,她告诉张某:“你的母亲认罪态度很好,她不会在里面待太长时间,你不要担心,她让我告诉你她出来以后要重新做人,希望你也一样!”张某使劲儿点头,泣不成声……
 
  乔馨莹,一位平凡而又普通的年轻女检察官,用忠诚履行着法律职能,用良心维护着公平正义,用爱心呵护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