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战略部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抚顺市人大常委会以“五个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
坚持党的领导,立法必须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主导立法,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主导地方法规的立改废,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彰显了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突出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领域展开立法;坚持开拓创新,以新的制度设计解决市域社会治理的堵点。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注重制度设计创新,通过创新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难点、堵点;坚持民主立法,以高质量的立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立法全程公开,社会公众全程参与。在法规立项上,提前制发通知,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刊发公告,向社会各界和群众征集年度立法项目。在法规草案起草过程中,召开各方面和各层面的征求意见会,对重大立法事项或有争议立法事项开展专题调研,召开论证会、听证会。在法规草案审议过程中,再次在媒体公告征求意见,召开专家会议,征求专家意见,将草案发到人大代表手中,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同时还征求政协、人民团体等意见。在法规批准通过后,在媒体公开公告,向社会公示,宣传法规,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