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7月1日,记者从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扎实开展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2份诉前检察建议,共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3.68亿元,使国家财产得到有效保护。
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行政机关通过挂牌拍卖方式将坐落于本溪市明山区大峪新区的某地块出让给某开发公司,双方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因用地规划条件发生了变化,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人民币325.24万元,某开发公司一直未补交。
经请示上级检察院后,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此作出公益诉讼立案决定。
立案后,办案人员先后多次到相关单位调阅、复制有关行政执法卷宗,询问证人,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仍未有效履职。办案人员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通过现场查看开发地块、到产权交易部门查询开发公司资产情况、约谈行政机关和开发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到开发公司欲贷款的银行进行调查等方式,开展了详实的跟进调查工作,收集和固定了证据,促使行政机关立刻整改。
最终,督促行政机关收回了拖欠4年的土地出让金325.24万元。
平山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2016年3月,行政机关将李家山地块土地出让给开发公司,截至2019年8月,开发公司尚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亿余元,使国家利益受到了损害。
平山区检察院及时立案,立即前往相关单位调查取证。经调查核实,行政机关存在未及时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问题,遂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督促足额交纳土地出让收入。
办案人员立足地区房地产市场实际,一方面,以案件为基础,多次约谈行政机关和涉案公司,进行释法说理,阐明保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另一方面,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点和落脚点,为行政机关提出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有效司法救济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见,为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法律支持。最终,行政机关解除了原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后以重新挂牌拍卖的方式,追缴土地出让金3.65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