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据悉,召开此次公开听证会,是太子河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化解矛盾的成功实践运用。
2019年11月5日,家住辽阳市太子河区的刘某种植的花生获得好收成,便委托帮工杨某俊找来本村村民王某忠帮忙,在装卸过程中,由于肢体碰撞,两人发生言语冲突,厮打过程中杨某俊失手造成王某忠右手掌完全性骨折,经医学鉴定为轻伤二级。
今年5月,案件移送至太子河区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通过问卷、提审后认为,该案是属于邻里间纠纷引起,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杨某俊能够主动投案,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王某忠的谅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不起诉条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了拟对本案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并举行听证会,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简要案情及作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随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分别发言。
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还邀请了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刑事检察部检察官,市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镇政府,驻地派出所及司法所,当地村委会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人员对本次听证会做出评议,一致同意该院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此次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既拓宽群众了解案情、参与监督的渠道,又能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得到了案件当事人和第三方代表的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