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沿街商铺被处罚
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治地锥、地锁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问题专项行动,每个区公安分局以属地派出所为单位,联合行政执法局组成整顿小组,对辖区地锥、地锁及杂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问题严重的街路进行集中整治,共清理地锥地锁及杂物占用停车泊位958个,对15家经警告仍不改正的沿街商铺依法进行了处罚。
近年来,沈阳市各类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现象日益突出,许多商家和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通过设置地锥、地锁,摆放各类杂物等手段将公共停车泊位据为己有,具体分为以下三类:占用路内公共泊位;占用边石上共有产权公共泊位;路内停车场为缴费车主占用固定泊位。这些情况的出现,已严重影响了公共停车泊位临时周转功能的作用发挥,加剧停车供需矛盾。
为确保现有设置的各类公共停车泊位有效利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停车权益,沈阳市公安局按照《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第20号令)第三十五条“擅自施划或者撤销停车泊位,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停车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泊位数量,每个泊位处200元罚款”的规定,将整治地锥、地锁及杂物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作为常态化工作,并采取集中整治与常态治理相结合模式,全年共开展了16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地锥地锁及杂物占用停车泊位4259个。
沈阳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发现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情况后,可以直接拨打市、区两级停车管理部门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