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翘首以待,见字速复。”去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对所有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抚顺市取得了不俗成绩。截至目前,抚顺市检察机关对符合回复条件的群众信访进行了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回复率和答复率分别为100%、99%。工作中,抚顺市检察机关建立群众信访检察长研判调度制度,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定期进行研判调度,确保将办信工作落到实处。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抚顺市检察机关实行群众信访事项4类办理制度,设立来信工作台账,将群众信访分为非管辖类、释法说理类、案件管理类和司法救助类进行管理,根据各类信访事项办理要求,选择办理模式,精准解答信访诉求。制定全市检察机关群众信访办理规定。对来信范围、工作原则、答复流程、跟踪督办等作出详细规定,特别是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厘清责任,并组织员额检察官全员学习,提升了办信能力。同时,还实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和指导督办制度。对上级交办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一律由“一把手”包案化解,市检察院定期对化解进度开展巡回督导检查,共同研究解决对策方案,加大指导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效果明显。
此外,抚顺市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方式处理群众信访,确保程序公开、司法阳光、公众信服,让信访人更坦然地接受最终结果。坚持力度与温度并重,不仅在办信过程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的信访人结合脱贫攻坚,主动融入人文关怀,开展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切实从检察工作中感受到党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