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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检察机关用“金钥匙”开启解决涉检信访难题之门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0-06-10 13:33

  沈阳检察机关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全院性、全局性工作抓实抓细、做好做优,用作风建设这把“金钥匙”开启解决涉检信访难题之门,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真诚的“钥匙” 检察长接待信访群众

  写信人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王某某。其反映,2017年9月,其在沈阳市某网球馆门外遭到犯罪嫌疑人王某等5人殴打,致2处轻伤、3处轻微伤的后果,但之后仅一人被批捕、起诉。王某某认为这是一起共同犯罪案件,只追究一个人刑事责任的处理不公,于是,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给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写了一封申诉信。

  张为阅信后组织召开研判调度会,对王某某来信进行分析研判,并决定接待申诉人王某某。在接待过程中,王某某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张为对王某某从法律程序、司法政策及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等方面进行了释法说理,并进一步了解了其家庭、工作、生活状况,就民事部分是否得到赔偿进行了询问。张为表示:“您能够来到这里本身就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我们一定会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法对原案进行复查,给您一个公正的结论。”

张为(中)接访

张为(中)接访

  在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张为亲切真诚的态度、详尽具体的释法说理,让王某某的心情由激动变为平和,他感慨地说:“没想到,仅仅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给检察长写信反映情况,不但引起了检察长的重视,还亲自接待我,我很受感动,我一定耐心等待复查结果,相信司法是公正的。”

  张为带头接待信访人、办理信访案件,是沈阳市检察机关努力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的缩影。

  重视的“钥匙” 为民营企业驱寒送暖

  “太谢谢你们了!12309热线真暖心!”疫情笼罩下的春天,乍暖还寒,但马明(化名)的心里暖洋洋的,一肚子的怨气都烟消云散了。

  3月13日下午,沈阳市检察院12309企业服务咨询热线接到私营企业主马明电话申诉,反映某区法院在办理其企业变压器被执行案件中,对其提出的执行异议不作为,导致该企业无法使用变压器,严重影响了复工生产。

  3月14日周六,张为亲自调度,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依法答复。当天下午,沈阳市检察院民事执行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和沈阳市检察院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人共同前往该区检察院与马明见面核实情况。

  见面后,马明情绪激动地讲述了自己的疑惑和委屈。检察官们认真倾听他的诉求,并留下了个人联系方式。

  马明感动地说:“我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打12309热线的,没想到各位检察官大周六开着私家车跑这么远来和我见面,帮我解答问题,太谢谢你们了!”

  坚持的“钥匙” 解决七年奔波之苦

  3月29日,沈阳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感谢信,来信人何强(化名)在信中写道:“犯罪记录使我的生活和工作陷入困境,为了撤销该记录,7年之间奔波数次都未能解决,没想到我一个外省人打的热线电话,检察机关也如此重视,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

  时间还需回拨到3月3日上午,沈阳市检察院12309热线接到黑龙江省黑河市居民何强的电话,反映其在办理身份证时发现自己身份被冒用,存在“2013年在沈阳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的犯罪记录,何强为此来沈数次,一直没有解决,找工作过程中屡屡受挫,故向检察机关求助。

  沈阳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高度重视,指定两名员额检察官办理此案。经阅卷、查访等一系列工作,该院迅速确认了何强电话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并发现2014年监狱部门发现该错误并通知法院,法院已通过裁定更正原判决,但更正文书并未向何强送达,公安机关也未将其犯罪信息撤下。

  3月23日,沈阳市检察院将该案交办案发地所属区检察机关,要求依法监督法院向何强送达裁定,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何强该起犯罪记录。

  3月29日,何强向沈阳市检察院写来感谢信,表示已收到法院裁定:“感谢检察院领导使事情能进展这么快,十分感谢检察机关这么重视百姓之苦。”

  数字链接:据统计,年初以来,沈阳市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739件,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其中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105件,已全部答复办理进展及结果,答复率100%。全市两级检察院先后召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长研判调度会50余次,对80余件群众信访问题进行研判,领导干部接待来访130余人次、办理信件7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