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丝剥茧锁定快递“内鬼”
7月21日14时许,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某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集散中心客服部经理张某报案:其公司承运的一包价值20余万元的某品牌黄金首饰不知所踪,疑似被盗。
接案后,刑侦支队领导立即组织警力摸排线索、核查案情。根据报案人叙述,丢失的货物是总重量563克的62件某品牌的黄金足金首饰,由该公司自己的航班于7月9日从深圳发往沈阳的,但直到13日收货人投诉没拿到货,才发现货物丢失。货物跨越地域远、接触货物人员多、发现报案时间晚,这些不利因素给侦破工作平添了诸多困难。
侦查员围绕“货物最后出现的时间、最后出现的地点和最后接触货物的人”这三个关键点展开侦查工作。该速递物流公司辽宁集散中心分货记录显示,这包货物确实已于7月9日7时51分进入集散中心,排除了航班运载途中被盗的可能。侦查员还发现,这包货物曾于7月10日、11日有过两次派发记录,地点分别是沈阳市铁西区滑翔揽投部和保工街物流站,而正确的派发地点应该是沈阳市铁西区工人村揽投部。对此,集散中心客服部张经理给出的解释是,因该包货物上粘贴的收货地址为繁体字且辨认不清。为了证实这一说法,侦查员兵分两路赶赴滑翔揽投部和保工街物流站进行调查。调查证明,这包货物的确曾在7月10日7时48分进入了滑翔揽投部,7月11日7时58分进入了保工街物流站,但两家工作点均于发现错发情形后及时将货物返回了集散中心。滑翔揽投部的出货时间是7月10日10时59分,保工街物流站的出货时间是7月11日11时50分。
然而,侦查员在集散中心只找到了货物从滑翔揽投部返回的流入记录,而没有从保工街物流站返回的流入记录。由此可断定,货物要么是在保工街物流站返回集散中心的途中被盗,要么是在抵达集散中心后不久被盗。
刑侦支队再次兵分两路,一路对保工街物流站运输车辆行走路线和运输人员社会关系展开调查,一路赴集散中心调取分货区的所有监控录像。7月25日,查看集散中心监控录像的侦查员敏锐地发现一条异常信息,该公司的分拣员白某峰于7月12日凌晨两次违规出入工作区。侦查员调取白某峰的所有活动轨迹,经反复观看、细心甄别,断定白某峰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2日10时许,侦查员突然出现在正在集散中心工作的白某峰面前,将其和驾驶的汽车一起带回机场公安局。突如其来的抓捕使得白某峰的心理防线瞬间崩塌,老老实实地供认了作案事实,被盗全部黄金首饰就在他的车内。
原来,7月11日,这包货物从保工街物流站返回集散中心时,恰好是白某峰负责分拣。白某峰一眼就认出了货物包装上有贵重物品的明显标记,遂产生据为己有的想法。他先佯装扫码登记,但实际却未真正扫上。12日凌晨2时许,白某峰将该货物混入到疑难货物所在推车内,乘电梯违规将车推至工作大楼的更衣室,趁无人将该件货物藏在女更衣室内,再乘电梯将推车推到疑难货物分拣区,沿步梯返回更衣室,将黄金藏在自己的衣柜内。8时许,白某峰出厂区到自己车上将长袖衣服带到更衣室,把所盗黄金首饰藏在长袖衣服内,用塑料袋装着长袖衣服带出场区,将黄金首饰藏在了自己的轿车后备箱的备胎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