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下午,省司法厅举办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张晓兵先进事迹报告会在辽宁人民会堂举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出席报告会。
张晓兵,女,196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省女子监狱一监区原监区长,因身患胃癌长期过度劳累,于2017年12月22日去世,年仅50岁。2019年7月,司法部追授张晓兵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从警25年来,张晓兵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奋战在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和管理工作第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12年,她身患胃癌,胃部全部切除,术后仅25天就重返工作岗位,以顽强的意志坚守在岗位上。她生前曾先后获得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诸多荣誉,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2018年6月,省司法厅党组追授张晓兵为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作出了《关于开展向张晓兵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并追记个人一等功。
报告会宣读了《司法部关于追授张晓兵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决定》,并为张晓兵的家属颁发奖章、证书。
报告会上,张晓兵生前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亲人,分别围绕《警徽下的忠诚》《生命的坚守》《心灵日记》《无悔的誓言》《蜕变》《最后的三十九天》六个主题,用质朴的语言、鲜活的事例、真挚的情感,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为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讲述了张晓兵的先进事迹。
在讲述过程中,现场不时响起阵阵掌声,很多民警饱含泪水,为张晓兵的事迹感动,同时,现场的听众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灵魂洗礼和党性教育。
报告会后,沈阳新入监犯监狱民警马月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几度哽咽地说:“听了张晓兵同志的事迹,我非常感动,深受教育,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忠诚、干净和担当,从她身上我看到了坚守、坚持和坚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向张晓兵同志学习,立足本职,勇于担当,为辽宁监狱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生命最后的39天里,她已经双目失明,仍在病床上安排工作,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这样的毅力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省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宋瑞说。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
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将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在全系统掀起学习英雄模范、弘扬英模精神的热潮,把向张晓兵学习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把张晓兵的先进事迹作为主题教育的生动教材,把向英模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的内在激情和持久动力,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奋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