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山寨”知名品牌汽车配件产品获利,却不知道这是犯罪。近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先后以个人及“鑫佳诺”汽车配件商行个体工商户身份,在沈阳市铁西区勋业五路10号1008室等地,对外销售其以低价从河北省等地购进的假冒“大众”“别克”“通用”“丰田”等知名品牌汽车注册商标的机油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等汽配商品。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已销售和尚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资金额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明知是假冒知名品牌汽车配件而予以进货和销售,虽然主观上已经意识到上述行为对于相关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构成侵权,但是并没有认识到这种侵权行为已经上升到犯罪层面,用犯罪嫌疑人的话说:“知道侵权了,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保护知识产权其实就是在保护整个社会的创新力。”办案检察官雷健表示,通过该案,也给广大经营者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