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有序、道路畅通、文明驾驶是一个城市文明和谐的风向标。可美好画面的呈现,离不开引领和疏导,开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承担着这样的责任。
正因为在为民服务中的突出表现,该大队在2018年先后获得了铁岭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又被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列为全国基层交警大队领导干部素质提升行动联系点。同时,大队车辆管理所也在2018年被公安部交管局评为全国县级一等车辆管理所,此前该车管所已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
车管所业务窗口
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我们一直强化‘领头雁’的示范作用。领导班子必须以身作则,带头讲团结、讲原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在各项工作中,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开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智勇在接受采访时说。
近年来,开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深化领导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廉洁型、团结型班子建设,打造坚强过硬的领导核心。
在工作中,班子成员向大队长看齐,各股室、中队负责人向班子成员看齐,民警向各股室、中队负责人看齐。“一级看一级,大家都从自身做起,主动自觉为他人作出表率,因此群众满意率、认可度直线攀升。”开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訾国平说。
正是因为有了“领头雁”的先锋示范作用,该大队党的建设、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等多项工作均实现了新的突破,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广泛好评。
三级调解模式见成效
自2014年开始,开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探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三级调解模式,有效破解了交通事故处理的“老大难”问题。
“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道路交通事故调处新模式,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14年8月在全省县(市)级交警大队率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中心,搭建起交通事故‘三级调解’平台,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杨柳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中心设在开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一楼服务大厅,由交警、人民调解、法院、物价、保险五个部门共同派员组成。交警大队派调解员进行事故认定后的行政调解;司法局派法律援助律师和调解员,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各保险机构成立保险理赔中心,派出理赔人员,对万元以下损失事故当场理赔;司法鉴定评估机构派驻鉴定人员,负责司法鉴定、损失评估等事宜;人民法院派驻法官,指导人民调解,解答咨询,引导司法确认和诉讼。
数据显示,三级调解模式启动以来,开原市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信访案件逐年下降,至2018年年底实现了零信访、零投诉。
兑现服务承诺获好评
开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全体民警认真践行“人民在我心中,我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扎实开展“亲民、便民、利民”服务活动,树立了窗口服务的良好形象,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大队车管所把信息化作为改进业务工作和强化队伍管理的强大推动力,抓好系统的应用、业务流程和民警日常工作管理,确保车驾管数据信息准确无误,最大程度地发挥基础信息的作用,实现了车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
“兑现各种服务承诺,力争零投诉。”为此车管所开展了热情微笑服务、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等一系列服务,以实际行动方便群众,真正把执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同时,拓展网上服务覆盖面,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等提供网上服务,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