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姐姐,为什么这个屋子里有沙子和玩具?”“这个屋子叫做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这些沙子被我们称为心理沙盘,这跟爸爸妈妈带你们去游乐场玩的沙子不一样,它可是我们检察官手中的‘法宝’。”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室检察官崔健,为了配合孩子们的身高,上半身前倾着,用温婉的声音对孩子们讲解着。
学生们“尝试”进行沙盘游戏
进入6月,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1号检察建议”精神,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求,沈阳检察系统的检察官们纷纷走进孩子们中间,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降低未成年人被侵害的风险,提高青少年的安全自护能力。
检察官带领学生参观案件管理大厅
让孩子近距离体验检察工作
“同学们,这就是检察官们办案的地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邀请沈阳市铁西区大青实验学校的50余名师生代表走进检察院,让孩子们近距离体验检察工作。
在参观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和案件管理大厅后,学生们还参观了办案区、廉政文化长廊、检察荣誉室,并观看了未检主题微电影。崔健结合办理过的未成年人真实案例详细地为学生们讲解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救助预防、心理疏导和法律保护等相关内容,鼓励同学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保护好自己,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参观结束后,同学们纷纷举手发言,大声地对检察官们说出了自己的梦想:“我长大要当检察官,研究心理学,利用沙盘游戏帮助未成年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还与沈阳大青实验学校达成共识:要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用“请进来”的方式代替传统的普法教育课程,让学生们走出课堂学习相关法律常识,从而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预防犯罪意识。
检察官送法进校园
“孩子的安全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家长乃至全社会都关心的问题。我们就是想通过这些方式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家长及教育工作者的警觉度。”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科长吕倩竹对记者说。
为落实“1号检察建议”精神,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与大东区教育局在沈阳市大东区辽沈街第三小学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守护孩子 拥抱明天’主题活动”启动仪式。该活动旨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降低未成年人被侵害的风险,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自护能力,丰富自护教育的工作内容和手段,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司法机关的联动作用,同时引起家长和老师的重视,减少或者避免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的发生。
活动中,大东区检察院向沈阳市大东区辽沈街第三小学赠送了适合中小学生及家长阅读的系列法治通俗读物。随后,由大东区检察院、团区委成立的“星星火炬”宣讲团讲师为同学们讲授“女童保护”防性侵课程,宣传普及危险防范和应急自救等知识。
开展法治教育巡回讲座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与沈北新区教育局联合举办了五场沈北新区幼儿园教师法治教育巡回讲座,覆盖200余所幼儿园,1400余名幼儿教师,做到全区无死角全覆盖。
讲座由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检察官石莹进行讲授。石莹以“关爱幼童依法治教,做幼有所育的守护人”为主题,从案例分析、民事责任、罪名解析以及预防建议四个方面展开了逐一阐述,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全体老师讲述了体罚、变相体罚幼儿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幼儿园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并针对幼儿如何避免意外发生等常见的安全风险防范,为大家诠释了幼儿园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和具体应对策略,使各幼儿园园长及广大教师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