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在校园普法中,针对不同年龄段的不同特点设置主题,进一步扩大普法活动的普及面和受众群体,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观念,建立法治思维,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小学生积极参与互动问答
“我院未检‘晨星工作室’近日走进了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沈阳市第一二六初级中学和沈阳市第二十高级中学,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分别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网络公共安全’以及‘我的青春我做主’为主题,为三校学生上了生活的法治课。”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室科长张楠告诉记者,“我们结合实际办理的典型案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针对不同年龄段展开普法。”
面对小学生普法 播撒“提高自保能力”的种子
“遇到‘大灰狼’该怎么办?”“怎样才能远离‘大灰狼’?”随着检察官冯小原滑动指尖,投影仪里的动画内容不断闪动,小学生们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屏幕,他们被生动的内容吸引了。
“不要轻信陌生人,不给陌生人开门,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求助……”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的普法课堂上,冯小原给小学生们介绍了身边潜在的危险因素、如何防范及应对不法侵害以及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方法,有效增强小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我记住了,生命第一。如果真的遇到坏人,我就像检察官阿姨说的那样,想办法跑开,找老师或者警察叔叔求助。”小学生李想认真地说。
中学生回答检察官提出的问题
面对初中生普法 播撒“网络公共安全”的种子
“我专门从事未检工作,简单来说,就是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提供司法帮助,向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检察官张楠向沈阳市第一二六初级中学的中学生们介绍说,“我们今天聊一聊关于网络安全的事……”
面对已经有了一定认知能力的初中生,检察官结合实际案例,向学生们讲解网络公共安全方面涉及的法律常识、网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平时上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使学生们对网络公共安全有了较为全面的认知,增强了法治意识。
“大家平时喜欢玩网络游戏吗?”张楠面向学生们,保持着身体前倾的姿势。学生们听到这样的发问,都笑了。“是担心老师知道吧?”张楠的一句玩笑引发全场笑声,“那我接下来就给你们讲这样一个案例。”
张楠说,小李和小王是好友,而且钟爱同一款网络游戏。别看两人在生活中是要好的朋友,但在游戏中却是“见面眼红”的敌人。其中小王更是花费重金为游戏里的角色配置了兵器和装备。小李购买了木马程序,破解了小王的游戏账号,把小王购买的各种装备全部转移到自己的游戏账号上。当警察来到面前时,小李疑惑不解:偷游戏里的装备也是犯罪?
张楠解释说,游戏装备、网络“比特币”这些虚拟财产也具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具有和传统财物类似的属性,所以同样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小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应受到处罚。
两名高中生正在研究剧本
面对高中生普法 播撒“我的青春我做主”的种子
在沈阳市第二十高级中学,为了加强学生们的参与感,张楠邀请两名同学借助检察官提供的“剧本”进行了“情景再现”,呈现了两种不同的故事情节,让大家对正当防卫有一个更直观的认识。
情景一:A同学迎面撞到了匆忙赶路的B同学,言语不和,两人厮打在一起。
张楠解读: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先动手的,还是后动手的,双方均有伤人的故意,不属于正当防卫。若将对方打致轻伤以上,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情景二:翌日,A同学再次与B同学狭路相逢,B同学用手掐住了A同学,A同学反击将B同学制服。
张楠解读:这种情况下,A同学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A同学的生命安全正在受到威胁,实施反抗行为是为了避免自己受到侵害,因此属于正当防卫。但需要提醒同学们的是,A同学若在制服B同学后再次殴打B同学,就超出了正当防卫的界限,就属于防卫过当,要承担刑事责任。
张楠让学生们通过小品的形式把案件进行了“情景再现”,通过互动交流,使学生们对违法犯罪概念、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以及一些常见罪名有了深刻而直观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强化了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