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一男子不顾个人安全执意横穿马路、不按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被执勤辅警拦截后,他不但没有悔改之意,反而对辅警进行辱骂、恐吓,最终男子被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4月8日,辽阳市民方某和一名女子步行过马路时,违反交通规则,被正在执勤的辽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白塔大队辅警刘家庆拦住,“当时信号灯是红灯,他拉着女子就像没看见红灯一样,径直往前走,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刘家庆告诉记者,他见状后,上前劝阻方某和女子在路边等待绿灯,在刘家庆劝说下,女子听从了指挥,退到了行人等待区,而方某不听从指挥,仍是我行我素横穿马路,为了确保方某安全,刘家庆将方某制止在人大岗中间护栏处。
然而,就在刘家庆对方某不按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时,方某不但不听,态度还极为蛮横,以腿疼为由不配合执勤辅警的教育,径直往前走并且扬言:“别拽我,拽我,我整死你”,恐吓、辱骂刘家庆。而且在刘家庆将方某引导至路边时,一路上撕扯、推搡,大声喊叫污蔑刘家庆:“警察打人了。”引来周围群众驻足围观。
这时,方某见群众聚集众多,想趁机逃跑,刘家庆一把将方某拽住不让其逃跑,方某便捡起路边的砖头恐吓刘家庆。周围群众对方某的行为进行了劝解,人群中有人说:“警察是在执法。”
群众的声音让方某感到不好意思,放下了砖头。方某转身继续挣脱刘家庆,刘家庆紧抓方某将其控制住,并带到附近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的教育下,方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进一步调查后,民警了解到方某曾在2011年因敲诈勒索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而方某这次不按交通指示信号灯通行、辱骂、恐吓警察的违法行为,被辽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白塔大队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