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仅精通法律,政治、历史方面的知识也特别渊博。”在同事的眼里,铁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王铁军是个全才。王铁军曾多次获得市、县级先进工作者和特级办案能手称号,荣立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等功一次,但他把所有荣誉奖状都放在抽屉里。“这是肯定,但也是过去,做好现在比什么都重要。”王铁军说。
“法官的工作太到位了”
王铁军2006年进入铁岭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历经铁岭县大甸子法庭、蔡牛法庭、李千户法庭、腰堡法庭的审判岗位,2014年10月调到铁岭县法院执行局工作。
2018年6月,一起案件经过二审终审后,由王铁军负责此案的执行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某线缆公司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申诉,这引起了另一方即某集团公司的不满。“我们认为这是对方拖延时间的一种手段。当时,集团处于资金周转困难时期,这几百万元的执行款能不能快速到位,对于公司来说非常重要。”某集团公司盛经理回忆说,“还没等我去法院找王铁军法官,王铁军就把电话打来,主动向我介绍案情和执行计划。这真是太出乎我的意料了。”
王铁军说:“每个当事人都有自己的诉讼权利。某线缆公司提出申诉,这是他们应有的权利;某集团公司对此提出的质疑,我既表示理解,同时也要表明这是对方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比这更重要的是,我要向当事人介绍案件的下一步打算。”
在执行过程中,为了不影响线缆公司的正常生产,王铁军没有对该公司的账号进行冻结,王铁军多次找到线缆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析案说法工作,阐明申诉不影响执行的观点。最后,线缆公司的申诉被驳回。铁岭县法院依法全部执结案款750余万元。
“如今的司法环境让人暖心,法官的工作太到位了,我就是见证者。”该集团公司盛经理说。
站在双方角度找症结
2018年初,铁岭县法院受理省法院转来的一起指定执行案,由王铁军负责执行。此案经过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申请执行人为沈阳市东陵区某街道的焦某,被执行人为沈阳市浑南区某街道办事处。2011年3月12日,该街道办事处未经任何法定程序强制拆除原告观赏鱼养殖场地房屋及附属设施。2015年3月11日,沈阳中院判决该街道办事处赔偿焦某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养殖附属设施折旧损失9万余元。后该街道办事处申诉至省法院,2017年12月,申诉被驳回。
接到此执行案件后,王铁军多次往返于沈阳和铁岭两个城市间,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焦某7年来一直未得到赔偿,该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也换了几届了,在王铁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协调工作下,焦某接受了两次分别付款650万元,共赔偿1300万元的赔付意见,此案于2018年底顺利执行完结。
“执行工作既要急被执行人之所急,也要急执行人之所需,要使案件顺利执结,必须站在双方的角度上找出解决问题的症结。”王铁军说。
变“执行不能”为有所作为
2014年4月,铁岭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董某与袁某的离婚纠纷案,法院判定两人的婚生女儿归母亲袁某抚养,董某从2016年1月起,每年支付抚养费5000元,于每年的3月1日前给付,直到女儿年满18周岁止。可离婚后,董某在打工时腿摔断了,寄宿于父母家中。
2017年1月,袁某申请执行。接到执行案子的王铁军多次来到董某父母家,董某的父亲表示,每年5000元的抚养费实在是拿不出来,家里将每年全部土地的补偿款2800元都已经给了袁某,但还差的2200元钱真的是没有任何办法。董某自己的生活都要靠其父母,并且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剩下的2200元钱属于执行不能。
2018年12月,袁某再次找到王铁军,申请执行拖欠的抚养费,袁某这次带来了女儿在学校获得的各种奖状和证书。“再苦不能苦了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可最多只能执行来2800元,该怎么办呢?”王铁军想到了社会捐助,有了这个想法后,他请示了院领导,院领导对于他的想法表示认可。省人大代表、辽宁楚河律师事务所主任楚艳秋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提出每年捐助3000元,直到孩子成年。“孩子这么优秀,你让孩子来市里上学,我找机会再给你介绍个工作,生活会好起来的。”楚艳秋鼓励袁某说。
“纪律是底线,法律是红线。作为执行法官,我将永远做一名司法公正的践行者。”王铁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