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孩子犯法了是我作为父亲的失职,是对他照顾和管教不够。感谢检察机关对孩子的宽容,今天对孩子和我们家长来说都是一次法治教育。”这是小文(化名)的父亲在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上的感言。
日前,该院对三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举行了宣布教育仪式,邀请办案民警、未成年被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参加。
在教育仪式上,未检部检察官强调了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和相关保密义务,依法宣读了对小文、小张、小明(均系化名)的不起诉决定,阐明了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检察官围绕三名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犯罪原因等方面进行了发人深省的释法说理、语重心长的训诫,同时也对三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了亲子教育,指出家庭教育的缺失和不当之处,要求监护人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和正确的教育。
三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悔罪改过的思想汇报,讲述了对犯罪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需要改正的缺点和今后的打算,并向被害人鞠躬致歉,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为了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使其顺利回归家庭、重返社会,从2018年5月起,元宝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启用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现已对五名未成年被不起诉人开展了相关工作。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使未成年人受到法律教育和精神洗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