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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改革之星|于德庆:家国情怀 不辱使命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孙硕辰 王奇 | 发布时间: 2018-11-30 09:55

  于德庆,辽宁方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阜新市律师协会会长,阜新市政协委员。2011年被阜新市委政法委授予“雷锋式政法干警”称号;2012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同年6月被评为“2011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

于德庆

于德庆

  守护公平正义 力促社会和谐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精于所学,忠于所托,这没毛病。但我们更要记住,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这更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在辽宁方祥律师事务所,于德庆总会这样强调律师的社会责任。

  如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于德庆认为,普法工作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在2013年“法律进乡村”活动中,辽宁方祥律师事务所派出8名律师为彰武县冯家镇8个村委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年来,律师们不辞辛苦、认真负责,为镇政府、村委会及广大村民解答了大量的法律咨询,解决了许多纠纷和争议。

  多年来,于德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各项工作,就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排查各类民事纠纷等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期盼解决、律师能够有所作为的领域,深入调查研究,缜密思考论证,从法律视角提出分析意见和解决办法,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真诚服务企业 推动经济发展

  2016年,于德庆担任阜新惠农生物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阜新惠农生物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全市乃至省重大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在该项目立项初期,于德庆便介入了项目可行性研究、PPP项目合同的拟定与修正、公司股权结构建立等重点工作。公司成立后,于德庆又参与了拟定公司章程、起草合同、审查相关合作协议等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2年多来,于德庆共为项目起草、审阅合同280多份,涉及金额2亿余元,为企业规避了法律风险。在项目运行初期,公司在项目用地、设备采购等问题上与他人发生了纠纷,于德庆积极协调,解决了双方的争议,保证了项目的正常运行。

  几年来,于德庆作为阜新市政府、清河门区政府、细河区政府、阜新市地方税务局等国家机关的法律顾问,尽心履职,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参与各类诉讼业务的同时,于德庆还对政府和机关诸如招商引资、制度完善、部门协调、劳务保障等方面的非诉讼业务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既保证了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又维护了其职能的正常运行。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于德庆在如何提高部门间合作效率、提升政府公信力、解决敏感类事件等问题上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作为法律顾问建言献策,体现了政府法律顾问应有的价值。

  牢记为民宗旨 无私奉献社会

  “我是一名律师,但我首先是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有着近30年党龄的党员,于德庆时刻不忘党的宗旨,无论在哪一个律师事务所,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他说:“建立并强化党的基层组织,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辽宁方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自成立起,连续7年帮扶阜蒙县七家子乡海四台村贫困学生邓肃宁和彰武县冯家镇贫困学生闫飞桐,每学期都为其捐赠学习用品和1000元学费、生活费。两名学生均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国家重点院校。

  近年来,辽宁方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体成员在于德庆的带领下,走访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慰问环卫工人,为他们送上生活的必需品,以实际行动体现人文关怀。与此同时,辽宁方祥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专职青少年维权律师岗位,积极受理涉及青少年维权的法律服务,做到专人专案负责制,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通过法律途径反映青少年的呼声,解决他们的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青少年当事人,还免费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