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丹丹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助理鲁丹丹获得的荣誉可不少,2013年荣获营口市“雷锋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14年在中网办打击整治“伪基站”专项行动中荣获先进个人称号,2016年被评为营口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2014、2017年度荣立营口市检察系统个人三等功。
工作中,鲁丹丹用柔弱的肩膀承担起了院里交给她的重任。
丹丹不惧挑重担
自2013年进入侦查监督科以来,鲁丹丹先后承办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付某某等六人非法买卖枪支案和暴某某等三人贩卖毒品案;赵某某、童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王某某、李某某非法经营案等一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案件。在办理赵某某、童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中,查清1.8亿元涉案数额,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2014年,院里将办理王某某、李某某非法经营案交给她。此案系当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整治“伪基站”专项行动案件,对于从未接触过的新型案件,承办人往往所知甚少,没有相关经验可以参考。然而,鲁丹丹深信,检察官绝非法条的复读机,她坚信能在法律的天平上找到一个支点,就能跳出优雅的舞姿。为了找到这个“支点”,鲁丹丹在业余时间查阅、研读大量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及相关案例,最终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处理决定。
丹丹是个热心肠
除了打击犯罪、严抓案件质量,鲁丹丹还积极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办案中妥善处理涉案的群众信访工作,认真开展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工作。
今年6月,鲁丹丹受理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赵某将一辆轿车内5000元人民币盗走。不久后,再次作案的赵某被巡逻的警察当场抓获。
作为案件承办人的鲁丹丹,通过认真的审查讯问,得知犯罪嫌疑人赵某无固定收入,家中80岁老母无人照看,且盗窃所得赃款已全部用于与母亲的共同生活,无力返还被害人。
考虑到赵某属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鲁丹丹积极、主动与公安机关、赵某亲属及被害人多方协商沟通。
最后,赵某的亲属被检察官的热心感动,代赵某偿还了被害人所受损失,被害人也对赵某进行了谅解,最终赵某被检察机关定罪不捕。事后,双方当事人都对这位“接地气儿”的检察官竖起了大拇指。
生活中,鲁丹丹和许许多多年轻的母亲一样,面临工作和家庭的双重责任。几年来,鲁丹丹克服种种困难,发扬“钉子”精神,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就匆忙奔向单位,来不及坐下却已出现在提审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