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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扎实功底办好每一起案件——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王洪荣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8-10-17 10:26

王洪荣给群众普法

王洪荣给群众普法

  谦卑有礼、像邻家大姐,是记者对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王洪荣的初见印象。细聊下来,方知其之所以优秀,不仅是赢在了性格上,更是胜在了专业领域和知识积累。

  王洪荣从事检察工作11年,始终坚守在办案一线。她带领的民行科在执法质量考评中一直名列前茅,连续多年被评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系统先进集体。她本人也获得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的称号。她办理的案件多次被省、市院评为精品案例。

  从事检察民行工作6年以来,王洪荣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百余件。她深刻地意识到息诉止访工作的重要性,她在实际工作中创造了“息诉四及时”的工作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推广。该机制有效化解了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掌握了息诉工作的主动权。由于息诉工作得当,科里和她本人办理的案件,无一上访和越级访,并收到当事人的多面锦旗。

  在办理沈阳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查办的虚假诉讼案件中,为了查清虚假诉讼案件中涉及的资金来源和去向,王洪荣不辞辛苦,奔波于建行、农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间,面对一个当事人仅建行就有18张银行卡的超大工作量,她不等不靠,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对所有的银行流水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比对,终于破解了案件的关键性问题。她及时固定各项证据,并将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考虑到虚假诉讼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公安机关没有办理过此类案件,她又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制定讯问提纲,为案件的最终顺利办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王洪荣的努力工作下,不仅顺利办结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而且公安机关以虚假诉讼罪立案侦查1件3人。王洪荣的努力不仅有效打击了虚假诉讼的歪风,震慑了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维护了利益受损害的第三人的权利,也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配合打击虚假诉讼工作开了先河,有助于良好营商环境的打造,树立了民行检察权威。该案也成为沈阳市首例对虚假诉讼定罪量刑的案件。

  繁忙的办案之余,王洪荣始终关注理论研究,并且成果颇丰。她连续多年获省人民检察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优秀调研成果奖,多篇文章多次在辽宁政法理论年会上获奖。

  王洪荣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她把对检察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办理的每一件案件中,不忘初心,用实际行动书写自己的检察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