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辟“第二战场”
全省监狱系统动用警力3000余名,通过教育谈话和档案排查等方式开展深挖余罪漏罪工作,对全省服刑人员谈话教育,达到了全面覆盖。已排查出有价值的余罪漏罪和社会违法犯罪线索100余件,其中已调查确认的有20余件,其余线索正等待监察委和司法机关的进一步核实。
指导辩护代理工作
省司法厅全面加强律师刑事辩护代理工作,包括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案件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培训力度以及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各项制度,全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
贴近群众开展宣传攻势
省司法厅充分利用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健全、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协助建立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为基层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积极动员全省10万余名人民调解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
黑山县司法局段家司法所进校园宣传扫黑除恶
省司法厅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在全省监狱开展扫黑除恶暨深挖余罪漏罪专项行动、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案件的业务指导等多种举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
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省司法厅成立了由厅长林志敏为组长的司法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系统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督促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任务。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也都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会议,制定了具体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
省司法厅专门印发了《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就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助力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持久战;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要求,对全系统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指导,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方面、全过程,与全年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确保完成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为方便司法行政基层单位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疑惑解答,省司法厅还设置了扫黑除恶电话热线,第一时间解答基层单位来电咨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
引导积极检举揭发
最大限度挖掘线索
“服刑人员任某最近很奇怪,晚上好几次从梦中惊醒,有时候说话前言不搭后语……”沈阳市东陵监狱干警将行为异常的任某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并对其进行谈话“攻心”。最终,任某写了一封检举信,检举一起6年前的持刀抢劫案。
省监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主动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全省监狱系统开展了扫黑除恶暨深挖罪犯余罪漏罪专项行动。制定了《辽宁省监狱扫黑除恶暨深挖罪犯余罪漏罪专项行动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强制戒毒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是司法行政机关监管的群体,极有可能接触或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为此我们重点对其进行了摸排。”朝阳市司法局扫黑办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从5月中旬到8月中旬,朝阳市司法局经过三轮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后,已获取涉黑涉恶线索3条,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受理一条实名举报线索,均已移交到相关部门。
朝阳市的“三轮”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是全省戒毒系统、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深挖余罪和坦白检举活动的一个缩影。省戒毒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省戒毒系统、社区矫正机构在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中广泛开展深挖余罪和坦白检举活动,对可能有案底、与相关案件有关联、与违法犯罪人员有联系的,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促其主动交代问题。通过全方位深入排查,最大限度挖掘出一批有价值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他犯罪线索。
沈阳市张士强制隔离戒毒所通过个别谈话、布控信息员、法律教育案例、家属亲情劝导等多种方式,开展戒毒人员坦检工作;鞍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充分利用通知栏、宣传栏、LED屏宣传,使活动深入人心;葫芦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做好所内宣传的同时,还依托所里驻村干部,深入村屯和农户家中,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向驻地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规范辩护代理
加强对律师的指导监督
“律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参与者。”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那么,在专项斗争中,律师该如何依法履行辩护职责?
本溪市司法局建立了“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律师事务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律师协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检查督导制度”,与全市18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分别签署了“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承诺书”,全市律师对专项斗争知晓率100%。朝阳市司法局加强了律师刑事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坚持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并重,引导律师依法服从服务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局,对律师介入接受委托代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与所在律师事务所主任签订《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承诺书》,由市律协刑事委员会进行培训,落实逐案报告,集体讨论等制度,全程规范律师辩护代理行为,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目前,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共举办培训班39场(次),培训骨干律师2909人次,全省向律师协会备案的本省律师代理扫黑除恶案件63件,全省律师共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72人次。
形式多种多样
营造全力围剿态势
普法宣传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又一项重要内容。扫黑除恶究竟应该怎样宣传?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司法厅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扫黑除恶、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利用“七五”普法的契机,把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以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与黑恶势力斗争的意识和勇气。
9月11日,铁岭市司法局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律师科胡博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组织认定的历史沿革、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斗争的十二类打击重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授;9月14日,黑山县司法局到绕阳河镇曹家村、九间村、茶棚村发放“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明白卡”内容包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精神和重要意义、由来、原则和目标、整治重点、举报方式等12项内容,司法局工作人员还详细解答了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强调了对举报人的保密措施。9月以来,我省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了多批普法宣讲团在各地宣传。
鞍山市立山区法治宣讲团成员在建工社区以“法律进社区”为载体开展宣讲。宣讲团成员围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聚焦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方式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的重点、明确政治责任会议等六个方面向社区工作人员及群众进行了宣讲。
沈阳市于洪区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段,除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区政府信息网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区属报纸、有线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也都开设了专栏,持续报道专项斗争动态。还向全区居民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各类宣传单82万张,应知应会手册2.3万册,安装宣传板12727张、路旗2634面、举报箱540个,张贴海报30万张,全区90%以上的LED显示屏滚动宣传,有效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