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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评论员 | 发布时间: 2018-08-14 09:48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系列评论(十一)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伟大的时代呼唤科学的理论,伟大的实践催生深刻的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理论家的深刻洞察力、敏锐判断力和战略定力,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了一系列开创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对过去五年法治建设历史性成就进行深入总结,对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全面部署,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今日辽宁,就要深入推进法治辽宁建设,以法治的力量推动着辽宁社会稳定与进步、经济发展与转型,改变着人们的思想与生活,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注入磅礴的力量。

  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让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法治的初心,就是守护一个社会最核心的价值关切。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提出力争经过5到10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各个环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今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成全国各族人民在价值观念上的“最大公约数”,推动其落实落细,从脑中的观念、心中的价值变成法治的依据、行动的遵循,正是眼下最紧要的任务。

  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坚决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宪法更是如此。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就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今日辽宁正处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全力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迫切需要发挥宪法法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政法机关自当切实增强维护宪法、捍卫宪法的政治自觉,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

  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的进程,法治国家的建立,决定着我们党能否依法执政、政府能否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能否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公平正义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轴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防线。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建立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保障司法权力依据法定程序在不受外界不当干预的阳光环境下顺畅运行,努力实现阳光司法。

  法治兴则国家兴。走进新时代,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和建设法治中国的今天,辽宁政法系统必将带头尊重法律、学习法律、信仰法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早日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