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大连提起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李伟 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18-07-25 10:14

  辽宁长安网讯 记者昨日从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对刘某某等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案向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该市首例食药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月18日,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以刘某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罪将该案移送金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部门审查后,发现刘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的行为可能涉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将案件线索移送民行部门。民行部门同时对到案的4名嫌疑人进行讯问,通过讯问发现了公安机关在前期调查取证时不掌握的交易关闭、刷单等新情况,并将出现的新问题书面告知公安机关,建议其补充侦查。最终经过多部门的沟通配合,固定了全案证据,查清了销售金额。

  经查,2017年3月至7月期间,孙某通过其手机微信及淘宝店铺对外出售“小粉”,销售价款共计人民币701.7元。经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小粉”系假药。同时,孙某通过微信及淘宝店铺对外出售其购入的“OB蛋白减肥胶囊”,销售价款共计人民币14761.5元。经检测,孙某销售的“OB蛋白减肥胶囊”中检出西布曲明和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成分。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期间,刘某某单独及伙同他人通过淘宝等渠道向多人销售其购买或者包装的“OB蛋白减肥胶囊”“天使橙”等减肥产品,销售价款共计人民币28779元。2017年3月至7月间,顾某某单独及伙同他人通过淘宝、阿里巴巴等渠道向多人销售其购买或者包装的“OB蛋白减肥胶囊”,销售价款共计人民币7292.5元。经检测,上述减肥胶囊中均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金州区检察院于7月9日对刘某某等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的行为提起公诉,并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支付销售价款的十倍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