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上百立方米的沙子如何在一夜之间不翼而飞?是个人行为还是团伙作案?巨大的沙堆又存放在何处?6月26日,辽阳市公安局太子河分局祁家派出所民警还原了整个案情的真相。
3月18日晚,一名女子急匆匆地来到祁家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叫胡某,和丈夫在辽阳市太子河区祁家镇唐庄子村邻近202国道的地方经营着一个沙场。当天早上来到沙场,发现存放的100多立方米的沙子被盗,直接损失近人民币2万元。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因3月17日晚下起了雨,民警对现场的勘察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线索,案件一时间无法明确调查方向。在随后对周围邻居的走访调查过程中,邻居的回答含含糊糊,让原本模糊的案情变得更复杂。
面对焦急的失主,办案民警们针对案件进行了一次简单的案情分析会并提出了几个问题,“丢失的沙子数量巨大,使用了什么交通工具?”“一个人能否在一夜之间把沙子拉走?”“这么多沙子如何存放?”“沙子又要如何处理?”这次简短的会议缕清了办案民警们的思路,明确了调查方向。民警在图侦中队的帮助下,沿途调取了案发时间段内海量视频,通过视频比对发现了嫌疑车辆。但是因当晚下着雨,天色很晚,不能确定车辆的相关信息,这条线索断了。
为了能够尽早破获案件,办案民警决定兵分两路,一组人员调查是否有钩机等辅助车辆,另一组人员则在车辆离开的方向排查有条件存放沙子的地点。通过近一个月的走访调查,一名可疑人员进入办案民警的视线,唐某,男,40岁,辽阳市沙岭镇人,名下有一辆货车和一辆钩机,偶尔做一些买卖沙石的生意。
最近几个月,唐某从朋友那里借了一个场地,用来存放了一批沙子,种种迹象表明,唐某符合盗取沙子的各项条件。随即民警对唐某进行传唤,唐某到案后,可能是作案后心中不安,将盗窃沙子的经过和盘托出。唐某经常路过202国道边,发现一个沙场每到夜晚无人看管,因一时贪念便动起了歪心思。
案发当天,唐某请朋友帮忙,说自己有些沙子需要帮忙拉走,于是两人一个开钩机,一个开货车,用时3个多小时,往返8次将沙场中堆放的100多立方米沙子全部盗走,拉到早早从另一个朋友那借的场地里。唐某的两个朋友,钩机司机和场地主人对唐某的盗窃行为毫不知情。
案件至此水落石出,唐某也因自己的行为被刑事拘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唐某的一番话让办案民警记忆犹新:“我本身做点小买卖,家里条件还算可以,真不该因一时贪心,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