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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白富美” 被骗钱财5万余元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18-05-16 13:57

  本以为遇到了家境富裕、面容姣好的“白富美”,没想到却是谎言编织的“白日梦”,日前,沈阳小伙张某某在经历了一番扑朔迷离的恋情后,幡然醒悟,走进了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网络上的“女友”刘某共骗取自己人民币5万余元。

  张某某爱聊微信,1988年出生的他想通过网聊寻找一位共度余生的伴侣。这时,朋友赵某某向他介绍了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的女网友刘某。通过刘某发来的照片和介绍,张某某得知对方是个有颜值又有钱的“白富美”,很符合自己对配偶的要求,便迅速坠入爱河。

  两个人确立恋爱关系后的一天,刘某称弟弟遇到了急事,需要用3000元钱,希望张某某能借给她。恋人有难,必定出手相救,张某某毫不犹豫打给了刘某3000余元。此时的张某某并不知道,一个用甜言蜜语编织的谎言大网也向他张开了。

  之后的几个月,刘某以购买手机、买衣服、玩游戏、充Q币等理由向张某某索要钱财,所骗赃款被刘某用于个人消费。

  一切都看起来很好,直到张某某的朋友发现了一个秘密:共同好友马某某的女友陈某和刘某为同一人,更让人吃惊的是,此名女子真名叫刘丽(化名),而非刘某和陈某。

  至此,一切似乎都清楚了。

  刘丽,1987年出生于凌海市的一个小村庄,大专毕业后一直无业,而她本人也并非是“白富美”。刘丽通过网络上的美女照片和花言巧语,同时骗取了三名男子的感情和金钱。

  随后,刘丽被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刑事拘留,经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随后被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依法执行逮捕。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丽在网上使用假名,编造虚假个人信息,并借用他人的网络图片,虚构“白富美”身份,骗取被害人的信任,通过微信聊天方式谈恋爱,期间多次以其弟弟急用钱、购买手机、买衣服等理由向被害人张某某骗取钱财,共计人民币58076.2元,诈骗所得赃款被刘某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个人身份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应按诈骗罪予以刑罚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责令被告人刘丽退赔被害人张某某人民币5807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