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这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谈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省法学会副会长院国强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院国强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这次宪法修改,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对于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指导作用,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意义重大而深远。
“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宪法进行修改,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院国强表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也体现出这样的特点。
院国强认为,全国人大先后4次对宪法作出修改,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也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尤其是此次宪法修改,对党的领导、人大制度、宪法宣誓制度等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都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完善,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院国强表示,省法学会将继续团结和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立足自身职责和优势,全面加强宪法学习、研究和宣传阐释,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实施好宪法,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