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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章在政法委中心组学习《宪法修正案》时指出:政法系统要带头学习遵守宪法 必须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18-03-21 08:55

  辽宁长安网讯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北京胜利闭幕。当天下午,省委政法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宪法修正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要学习好、贯彻好《宪法修正案》,坚决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切实担负起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这次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才具有持久生命力。这次宪法修改,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是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国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这次《宪法修正案》共有26条修改,其中对党的领导、人大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都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完善。要深刻领会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指导地位的精神实质;要深刻领会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内容的精神实质;要深刻领会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各项规定的精神实质。

  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认真学习运用宪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要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内容,切实增强维护宪法、捍卫宪法的政治自觉,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要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全省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增强宪法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服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大局,坚决拥护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深化法治辽宁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